云溪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岳云人普办〔2020〕2号
各镇(街)人普办: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各地应于2020年5-7月开展普查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安排
(一)综合试点工作
云溪街道承担我区综合试点工作,其他镇(街)参加观摩。为有序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和数据采集环境保障能力,我区综合试点的标准时点安排在6月11日。(具体方案见附件2)
(二)专项试点工作
各镇(街)要组织开展区划绘图、清查摸底专项试点。云溪街道洗马塘社区具体承担我区试点工作。其中清查摸底的标准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区人普办将协调云溪街道人普办对专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业务指导。(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是为了检验普查工作流程,锻炼普查队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各镇(街)人普办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与区人普办积极沟通,周密安排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深入研究,认真总结。试点过程中要全面把握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做法、新经验。注重发现问题,通过试点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试点期间要加强与区人普办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试点地区一定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人口普查试点工作。
三、注意事项
试点使用由国务院人普办下发的区划绘图程序和数据采集程序。程序具体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请云溪街道,于5月19日前,将综合试点及专项试点计划、综合试点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区人普办,于7月16日前,将专项试点、综合试点工作总结材料报区人普办 ,联系人:吴洋,联系电话:0730-8415600,18773016183。
附件:
3.云溪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划绘图、清查摸底专项试点方案.doc
云溪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