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机构名称
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云溪区云港路79号
0730-8412008
负责人
吴勇
办公时间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8:30—12:00,14:00—17:30 
机构概况

  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立法调研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监管工作;承办区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