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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云溪区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云政办函〔2019〕13号
区政府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2019-03-20 16:53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岳云政办函〔2019〕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园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国土绿化、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云溪,区人民政府决定结合我区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向纵深发展。现将组织开展好2019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区绿化委员会全面负责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五大家领导及相关人员由区绿委办集中组织到长江岸线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各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到区绿化委员会指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区绿化委员会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并向区绿委办上报本单位义务植树活动情况,下半年由区绿委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室组织验收并进行单独考核;绿色化工园各企业的义务植树活动由区绿委办、绿色化工园管委会联合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开展与此次义务植树主题相关的宣传教育或适当的植树活动,让每一名学生都能成为建设绿色云溪的倡导者、宣传者和参与者。

二、植树地点及任务

1.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等单位由区绿委办集中组织到陆城镇道仁矶社区原长江汽渡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2.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单位在区绿化委员会指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具体任务见附件)。如遇机构改革部门单位调整,涉改单位合并后,由合并成立的新单位完成相应义务植树任务。

3.各单位城乡绿化三年行动建设任务继续实施。未完成2018年度植树任务的须在2019年完成,已完成任务的要加强补植和管护。

三、工作要求

1.时限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及驻区各单位植树任务原则上要在4月20日之前完成。

2.树种要求:(1)主干道:樟树、桂花,要求胸径6-8cm、树高3m以上,全冠带土球;红叶石楠球冠幅80-100cm,带土球。紫薇胸径5cm高1米以上、带土球。(2)乡村道:樟树、桂花,要求胸径5cm、树高2m以上,全冠带土球;红叶石楠球冠幅80-100cm,带土球;紫薇胸径5cm高1米以上、带土球。

3.栽植密度:道路两侧各栽一行,其中:主干道株距4米,乡村道株距5米。

4.栽植标准:道路两侧按50×50×50厘米的标准挖穴,挖穴时应注意把表土放在一边,心土放在另一边,以便复土时分别使用;穴底要平,上下要一样大,切忌锅底状。总的要求是:深度合格、土壤疏松、石块草根捡净;苗木定植后要及时浇灌,定根保湿,胸径6厘米以上全冠树还需固定桩保护,以提高栽植成活率。

5.后期管护:各单位植树任务完成后,由各单位及属地镇(街道)、村组共同管护,确保成活。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把义务植树与建设绿色云溪结合起来,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植树活动深入人心,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爱绿、兴绿、植绿、护绿意识,推进乡村振兴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制定绿化规划、制度、办法和措施,并向区绿委办报送绿化方案和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影像资料,及时填写《岳阳市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见附件)并交区绿委办备案。同时要扎实做好植树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严禁在林区用火,防止火灾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区绿委办要联合区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2018年城乡绿化三年行动植树任务和2019年度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考核分值纳入区综合绩效考核。对逾期未完成植树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由区绿委办责令其限期完成。

区绿委办联系人:邓馨; 电话:3119829、18908400625。


附件:

1.岳阳市全民义务植树登记卡(略)

2.云溪区2019年度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分解表(略)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