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1-1824550
  • 统一登记号:-
  • 发布机构:云溪区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云政办函〔2021〕12号
区政府办关于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2021-06-08 15:53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

(云政办函〔2021〕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园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坚决落实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2021年度岳阳市“洞庭清波”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和《岳阳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岳工信发〔2019〕36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持续推进我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区科工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道)、绿色化工园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区科工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418239,邮箱:470600505@qq.com)。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啃硬骨头”精神,切实担负起“散乱污”企业整治的主体责任,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各联席成员单位“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人员名单表(附件1)于5月底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开展摸排整治。各镇(街道)、绿色化工园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主要排查企业是否办理营业执照、规划、用地、立项、安评、环评等手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建立企业台账(附件2),于5月底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清单(附件3),按照分类整治要求积极推进,按时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整治方案和整治清单于6月底前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问责。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推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建立“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联合执法、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严防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上报清单不属实、整治工作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等问题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或问责。

附件:(略)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