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0018111/2023-2151277
  • 统一登记号:YXDR—2023—01002
  • 发布机构:云溪区人民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3-05-23
  • 信息时效期: 2028-05-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云政办发〔2023〕8号
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2023-05-23 15:36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高新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岳阳市云溪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洪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岳阳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和《岳阳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岳政办发〔202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等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二)坚持规划引领、系统推进。结合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目标,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具体方案和相关规划,制定实施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实施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四)坚持全面融合、统筹实施。对在建和拟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水利、环保等项目,要因地制宜,充分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排水防涝等项目要与海绵城市建设统筹实施,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提高城市韧性和宜居程度。

  二、主要目标

  将海绵城市理念贯彻到城市建设的全过程中,统筹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四个层级,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全域规划、市区联动、一体推进的原则,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云溪区新、改、扩建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指标要求,要做到全覆盖,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城市水文循环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等水平,河湖空间管控要更加严格,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到2023年底,我区海绵城市建设达到示范城市标准要求,我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25年底,我区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

  1.科学编制规划。区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我区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系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结合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我区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进行修编。依据《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源头管控详细规划》将海绵城市管控指标分解到具体地块并作为地块规划管控的主要依据。区政府应依据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好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和海绵城市系统化实施方案,分年度上报拟建成达标区域和拟实施项目清单。(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绿色化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我区范围内相关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建设和运维,严格按岳阳市编制的《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岳阳市海绵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岳阳市海绵设施植物选型指引》等技术标准执行,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积极开展本土化技术专题研究,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提供科学系统的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绿色化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

  (二)落实工作机制

  落实全过程管控机制。按岳阳市制定的《岳阳市海绵城市规划管控实施细则》,细化海绵城市指标的管控流程,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指标纳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岳阳市制定的《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及要点》《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实施细则》,加强项目全过程管控。(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三)统筹有序建设

  1.完善总体布局。市城区共划分8个汇水分区,云溪区位于松杨湖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以汇水分区为基本单元。上层规划布局需统筹全区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排涝要求,结合城市内涝风险评估情况,突出目标管控,打造示范引领。(牵头单位:区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建养中心、区城建投、绿色化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

  2.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理念融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城市品质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道路改造、排水系统提标改造等,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理念。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水环境治理为突破口,统筹推进区域整体治理。做到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形成示范。(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建养中心、区城建投、绿色化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

  3.加强新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全区新建项目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处于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设计阶段的项目,暂未颁发立项批复、“一书两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按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及时补办相关手续、补充相关资料。对正在施工的项目,财政投入建设的保障房、安置房、学校、医院、运动场馆及市政道路等设施,有条件按海绵城市标准建设的,应及时进行设计变更并实施。社会投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实施。(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建养中心、区城建投、绿色化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

  4.加强项目建设全流程闭合管理。落实全周期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管控流程,实现全流程闭合管理。在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等阶段,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篇),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初步设计方案技术审查机制。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审查,项目验收时,竣工验收报告中应载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和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建设主管部门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建养中心、区城建投、绿色化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

  5.加强建设效果监测管理。利用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对建设效果实行动态监测、评价。(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建养中心、区城建投、绿色化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

  6.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我区在建和已建的涉及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等方面的项目资金统筹纳入海绵城市建设配套资金范畴。中央奖补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以奖代补、以点带面的原则。全域统筹推进海绵中央资金占比原则上不超过20%。(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建养中心、区城建投、绿色化工高新区及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审计局、区公路建养中心、区城建投、绿色化工高新区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住建局,具体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计划编排、项目推进、督查考核和总结通报等日常工作,由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加强对从事海绵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引导活动。区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重点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合作,加强工作协同,实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形成工作合力。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制定任务细化清单,加强日常协调,加快工作进度。(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

  (二)落实资金保障。强化海绵城市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落实相关海绵城市建设财政鼓励性与支持性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强化绩效考核。区领导小组应当明确三年示范期间海绵城市建设考核内容,每年年终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岳阳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技术支撑。依托高水平技术顾问团队和专业顶尖科研机构,强化技术支撑。发挥科研院校、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单位和技术专家作用,加强技术培训、日常沟通,开展实地督导。(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认知度、认可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维护、监督等环节,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注重在中小学、公园广场、城市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打造海绵城市科普宣传阵地。(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六)探索管理新模式。开展海绵城市设施维护管养模式、投融资、雨水收费等相关机制研究,应用推广海绵城市新理念、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制定技术创新、产业优惠等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区海绵城市建设产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附件:1.岳阳市云溪区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2023-2025年)

  2.岳阳市云溪区海绵城市建设部门单位责任清单

  附件1

岳阳市云溪区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2023—2025年)

序号

时   间

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

备注

1

2023年底前

城市建成区不少于2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以岳阳市2020年统计年鉴公布的岳阳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建成区面积为基准

2

2024年底前

城市建成区不少于25%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

2025年底前

城市建成区不少于3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附件2

岳阳市云溪区海绵城市建设部门单位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

工  作  任  务

时间节点

区人民政府

成立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管辖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制定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计划,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目标

常态化

区住建局

统筹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中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监督、竣工验收、归档移交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海绵城市建设实施绩效考核;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制定中央资金分配方案;开展雨水收费制度相关研究;积极争取排水防涝方面的政策资金等

制定《岳阳市云溪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2.12.31

加强雨水资源收费调查研究

2022.12.31

区发改局

根据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和技术性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严格审查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

常态化

负责制定海绵城市相关产业支撑政策

2022.12.31

区财政局

加强海绵城市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考核,落实相关海绵城市建设优惠政策,统筹指导区本级配套资金筹措等工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常态化

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时,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其刚性控制指标;在用地审批阶段将海绵城市建设刚性指标纳入项目规划条件;制定规划管控实施细则;在相关规划编制时,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其中

制定《岳阳市云溪区海绵城市规划管控实施细则》

2022.12.31

修编《岳阳市云溪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022.12.31

区水利局

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严格控制城市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城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与监督管理等,并积极争取防洪建设方面的政策资金

常态化

区交通局

负责交通公路项目落实海绵城市理念

常态化

区城管局

负责城市内涝治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海绵设施建成后维护管养

常态化

区生态环境

分局

负责河湖水质监测监督、排污口监管、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等,并积极争取流域治理方面的政策资金

常态化

区林业局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常态化

区审计局

负责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资金、项目的审计工作

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