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06 10:28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云市监发〔2023〕4号)


相关股室、各所及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根据市纪委八届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要求及《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八届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通过开展打击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转变政风行风,提高履职效能,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行业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非法购进、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等市场监管违法行为,严厉惩处危害政风行风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保障

区局成立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李鹏任组长,局长谢巍、班子成员潘勇、刘建平、江志军、刘军民任副组长,药械股、信用监管股、市场股、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药械股,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平兼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治理。组织各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管,规范产品的购进和储存要求,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进、经营或使用过期失效产品等违法行为;配合卫健、医保部门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工作。(责任单位: 药械股、各基层所、综合执法大队)

(二)开展医疗购销中不正当利益问题治理。持续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以医疗机构和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为治理重点,开展回扣问题专项排查检查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对医药机构或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责任单位:药械股、综合执法大队)

(三)开展医疗医药价格违法行为治理。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 药械股、综合执法大队)

(四)强化信用管理和产品抽检。加大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化妆品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依法进行处置,依法将医疗机构涉及医疗、医保、医药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药械股、信用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

(五)开展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治理。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全区开展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治理,组织专题培训教育,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行业风气。(责任单位:政工人事股、机关党总支)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进行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3月-10月)。区局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工作要求,全面查摆问题,依照职能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3年10月)。相关股室、各所及综合执法大队认真分析总结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风险点,于2023年6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分别报送工作情况至区局药械股。通过加强药品监管、强化价格监测等堵塞漏洞、防控风险,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打击医疗、医保、医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把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责任分工细化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将日常检查和治理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举措,履行部门职责,加强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要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工作要求,分类分重点开展治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发现一批典型案例,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考核问责。区局党组将对工作不落实、推诿塞责、弄虚作假的相关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