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2018-10-17 16:28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岳云政办发〔2018〕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岭社区服务中心、巴陵石化社区管理中心,绿色化工园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有关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岳阳市云溪区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我区境内油气危化品管道分布情况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3.应急预案的启动

  4.应急程序

  4.1  报告

  4.2  接报

  4.3  组建救援队伍

  4.4  抢险救援

  4.5  现场警戒

  4.6  医疗救护

  4.7  疏散撤离

  4.8  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后果评估

  6.监督管理

  6.1  宣传、培训和演练

  6.2  奖励与责任

  6.3  监督与检查

  7.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2  预案解释部门

  7.3  预案实施时间

  8.附件

  区管道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区油气危化品管道事故的发生,规范我区油气危化品管道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和应急处置职责,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水平,预防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安全保护法》《岳阳市云溪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岳阳市云溪区境内石油天然气及危化品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区行政辖区内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我区境内油气危化品管道分布情况

  1.4.1  长岭炼化公司管道。共有2条管道,一是长陆油气危化品管道,从长岭炼化公司王龙坡罐区至油港管理处罐区,全长14千米,有两处埋地穿越公路(约75米),其余均为地面管架敷设,共有6根管道,即112乙烯裂解料、113汽油线、115柴油线、167二甲苯、168液态烃、001原油线。目前112线、113线、115线、167线已于2013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二是长岳油气危化品管道,从长岭炼化公司至巴陵石化公司罐区,长岭炼化公司负责管理约7.4千米,有1处埋地穿越公路(约35米),其余均为地面管架敷设,目前已建成5根管道,即221汽油线、222柴油线、223乙苯线、175-3丙烯线、氢气线。两条管道经过云溪街道、路口镇、长岭街道、陆城镇。

  1.4.2  巴陵石化公司管道。共有3条管道,一是巴陵石化公司到岳阳城区,途径我区的管道2条,输送石脑油和环己烷。投用时间为1979年,长度分别为12千米和10千米,途经云溪街道,管道部分地埋敷设部分架空;二是巴陵石化公司至长江边长输管道,共计11条,输送的介质有液化气、丁二烯(2条)、纯苯、原油、环己酮、MTBE、汽油、柴油、卤水、氮气,建设投用时间为1995年、1998年、2002年不等,管道总长度为188千米,途经云溪街道、陆城镇,均为地埋敷设;三是巴陵石化公司至长岭炼化公司管道5条,输送的介质为溶剂油、纯苯、氢气、成品油。投用时间为1970年,总长度为28千米,途经云溪街道、路口镇,均为地面管架敷设。

  1.4.3  中石化华中销售公司长岭首站管道。输送介质为柴油、汽油。管道均为地埋敷设方式,埋深为1.2米,2008年6月投入使用,从长岭炼化公司外延经过路口镇、陆城镇、云溪街道,全长24.5千米。

  1.4.4 华润燃气云溪分公司管道。输送介质为天然气。在用管道包括绿色化工产业园10.3千米和城区16.8千米,2008年投入使用,途经云溪街道、路口镇,均为地面管架敷设。

  1.4.5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武汉输油处长岭输油站管道。输送介质为原油,管道均为地埋敷设方式,2005年6月投入使用。全长约为8千米,经过路口镇、长岭街道。

  1.4.6 中石油西气东输云溪段管道。输送介质天然气。管道均为地埋敷设方式,2005年5月投入使用。在云溪境内约20千米,途经云溪街道、松杨湖街道。

  2.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管道应急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管道安全工作的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跟线协调副主任、区政府办分管应急工作副主任、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长岭炼化公司安环部部长、巴陵石化公司安环部部长任副指挥长,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电分公司、区环保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巴陵石化公司协作协调局、长岭炼化公司协作协调局、交警云溪大队、区电信分局、区应急办、区全媒体中心以及各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区公安分局。

  区管道应急指挥部下设消防灭火组、抢险抢修组、物资供应组、交通运输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通讯联络协调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区管道应急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和指挥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和救援工作。调动和整合全区抢险救援力量,组织制定抢险救援对策和措施,并根据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启动本预案。

  指挥长: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队伍,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全权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2.2.2  区管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分析事故信息,并及时向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区管道应急指挥部报告。传达区管道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事故发展趋势,对事故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管道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会同全媒体中心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处理区管道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理区管道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  各工作组职责

  消防灭火组: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区公安消防大队、巴陵石化公司消防大队、长岭炼化公司消防大队参与组成。发生重大火灾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抢险。

  抢险抢修组:由相关管道企业技术部门、区环保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状态下,组织泄漏控制、环境监测、油气危化品输转作业、设备维修、设备复位,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物资供应组:区民政局负责,区民政局、相关管道企业负责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如设备零配件、抢险抢修工具、沙袋、铁锹、消防泡沫、水泥、防护用品等。

  交通运输组: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负责应急救援运输车辆的保障。

  警戒疏散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公安分局、交警云溪大队、相关镇(街道)参与组成。负责安全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泄露区域周边居民不发生抢油事件;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做好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工作。相关镇(街道)负责做好泄露区域周边群众的安全和疏导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对伤病员进行现场救护。         

  通讯联络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巴陵石化公司协作协调局、长岭炼化公司协作协调局、区电信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各小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和抢险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确保通讯畅通。

  宣传报道组:由区全媒体中心负责。负责事故信息的宣传和报道。

  3.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油气危化品管道发生1吨以上油气危化品泄露或数量不足1吨但可能威胁群众生命安全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4.应急程序

  4.1  报告

  第一发现人发现油气危化品泄露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区应急办:8415300;巴陵石化公司总调度室:8493273/8493899;长岭炼化总调度室:8452058/8452059)。  

  4.2  接报

  接报人员应问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问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品种名称、泄漏量等,并迅速按要求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3  组建救援队伍

  (1)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通知区管道应急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2)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及抢险救援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向指挥长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抢险救援工作。

  4.4  抢险救援

  各救援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形设立区管道应急现场指挥部及医疗救护点。地点应选在上风向的非污染区域或交通路口,但不能远离事故现场。各救援队伍尽可能靠近管道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随时保持与管道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的联系。管道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救援方案,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组织指挥抢险救援行动。区管道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各救援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抢险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进入现场的各抢险救援队伍要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泄漏源控制

  应在事故的第一时间停止输送作业,关闭泄漏管道两端的阀门。抢险抢修组的堵漏人员佩带空气呼吸器(或滤毒罐式防毒面具)、穿防静电工作服进入现场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封堵泄漏处。

  (2)泄漏油气危化品的处理

  围堤堵截:抢险抢修人员2-3人一组,集体行动,相互照应,就地取土筑堤堵截泄漏物品或引流到安全地点。

  稀释与覆盖:消防灭火组做好随时扑救火灾的准备,消防车就位,水带展开,消防司泵待命;喷射消防水雾,并利用水雾掩护抢险堵漏人员;用消防泡沫将泄漏的油气危化品覆盖住。

  收集泄漏油气危化品:在现场挖出收集坑,由电气人员接好机动抽油泵的电源,选用防爆型油泵或隔膜泵将泄漏的物品抽入大桶内或槽车内。交通运输组调集足够数量的槽罐车到达现场。

  4.5  现场警戒

  安全技术人员迅速测量现场的油气危化品数量,确定事故的危害区域,提供有关数据。

  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无关人员及车辆靠近,防止人员中毒及引发火灾。   

  4.6  医疗救护

  医疗救护组在事故初起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就近与区内有关医疗机构联系,说明事故情况及人员受伤情况,做好紧急救护的准备。

  医疗救护组必须在第一时间现场对伤员进行急救,急救时按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经现场处理后,迅速送至医院救治。   

  送医院时作好伤员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4.7  疏散撤离

  安全警戒疏散组事先设立安全区域。

  安全警戒疏散组组织和引导污染区域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有关镇(街道)干部及事故周边村组干部立即向群众宣传油气危化品泄漏的危险性,引导群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油气危化品中毒,消除明火、火源,切断电源,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并迅速将群众紧急疏散到安全区域。

  4.8  应急结束

  经相关部门和专家组论证认定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或险情已被控制或消除后,区管道应急处置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抢险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区管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订善后处置方案,由事发地镇(街道)组织实施。处置方案应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征用补偿,灾后重建及扶持政策等。

  因抢险救援需要,临时调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等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补偿,并妥善解决因善后处置工作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5.2  后果评估

  应急状态解除后,区管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并上报区应急办。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原因、发展过程、损失情况,抢险救援情况及结果,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6.监督管理

  6.1  宣传、培训和演练

  区管道应急指挥部要广泛宣传保护油气危化品管道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群众防灾防火意识;积极开展抢险救援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选择合适场地,开展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抢险救援演练,检验各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指挥能力和紧急动员能力,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抢险救援人员临战素质和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6.2  奖励与责任

  对在突发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3  监督与检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管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7.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管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管道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管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岳阳市云溪区油气危化品管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岳云办发〔2014〕41号)废止。

  8.附件

  区管道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