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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车改革办解读《岳阳市云溪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实行)方案》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11-11 00:00

  11月9日,云溪区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对全区公车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就云溪区车改方案、司勤人员安置及车辆管理处置等相关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全区车改参改范围
  机构范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街道办事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参改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处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
  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特勤车辆。

  二、全区公车改革时间节点
  根据《岳阳市云溪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实行)方案》,云溪区将于11月11日之前封存和移交相关公务用车,并于本月启动组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和分批处理公务用车等工作。
  云溪区纪检监察及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各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及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公车处置工作。

  三、司勤人员如何安置
  司勤人员按1:0.6的比例配备(以核定的保留车辆数为基数)。
  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通过内部转岗、提前离岗方式安置,按岗确定其工资待遇;其他用工形式人员以竞聘上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清退方式安置,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给予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补缴以及相关失业待遇等,所需经费按原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四、车辆如何处置
  根据全区统一封车时间(即11月11日)组织车辆停驶封存。
  区直单位按照市、区公车改革办批复,将要处置的公车在规定时间内停驶入库,集中停放,并将车辆移送到区财政局国资股指定的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区财政局国资股分批组织评估鉴定,根据评估结果组织车辆进行调剂、拍卖或报废处理,最后上缴处置收益。

  五、今后公务出行如何保障
  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单位使用”的原则,对保留的应急、机要通信、接待调研、行政执法等车辆建立统一集中管理服务平台,为公务车改革后的公务出行提供保障。
  用车程序:各参改单位的公务出行确需调用车辆的,一律只能租用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公务用车。提出用车申请,填报用车确认单。无特殊情况,用车部门必须提前预约,一般至少提前半天与公务用车平台联系,紧急情况下应急公务用车可通过电话联系平台主管,派车后再补办用车申请单。
  公务用车租赁:因工作需要确需租用社会车辆的,由各单位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予以解决。租用车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执行,并按车辆使用程序报批,严禁长期固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