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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 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3-09-12 08:4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决整治我区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现决定面向社会长期征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对我区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问题线索予以征集:

  (一)“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设门槛等问题;

  (二)改革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任性审批、设租寻租、“窗口腐败”等问题;

  (三)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

  (四)随意拉闸限电,设置不当排他条款、要素供给不平衡、获取要素资源不公开等问题;

  (五)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特别是以“打牌子”“提篮子”等方式充当中介、承揽业务捞取好处、谋取利益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

  (六)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无故刁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

  (七)其他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征集方式

  (一)来信来访

  地址:云溪区委办公楼一楼106室(云溪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二)电话举报

  电话:0730-12388、8417260

  (三)网络举报

  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xiqu.gov.cn/

  (四)区纪委监委受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平台二维码


  (五)征集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面向社会长期征集。

  三、处理方式

  根据征集内容汇总,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优化办组织相关人员集体研讨,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一般问题按管理权限交由相关镇(街道)或职能部门处理,重要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置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个人隐私将受到严格保护。


云溪区“亲清云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