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万吨/年低浓度硫酸水溶液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04-08 11:38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24年4月8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1万吨/年低浓度硫酸水溶液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1万吨/年低浓度硫酸水溶液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长岭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万吨/年低浓度硫酸水溶液技改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长岭片区,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0%。该项目主体、公辅、环保等工程均依托现有,无新建设备设施,其主要以厂区现有废酸装置产生的喷淋吸收液为原辅料,经静置、磁性过滤等工艺得到低浓度硫酸水溶液(1万吨/年),在检测质量(每批次)满足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后外售至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若该批次低浓度硫酸水溶液不满足质量标准要求或湖南诚通天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接收本项目产品时,则须按原环评(岳环评〔2022〕69号)要求,对该低浓度硫酸水溶液进行妥善处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长云公司收集再送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从严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限值,并满足长云公司和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水质接纳标准。

2.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项目酸性滤渣、废滤网等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3.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地下水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4.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5.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