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时,李某心存侥幸不认罪。没想到,调取的监控探头记录下他的一举一动,在铁证面前,李某只好低头认罪,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处罚金二千元。2016年2月25日,李某在长炼五山包盗窃摩托车被当场抓获,摩托车价值3370元。民警立即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查看事发地段的监控录像发现,李某与该所之前几起盗窃案监控视频里的犯罪嫌疑人长相相似,但李某一直否认其有盗窃事实。法官通过认真审查分析,认定所有证据环环相扣,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具有排他性,足以认定李某的犯罪事实。(彭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