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莲率领执法检查组,就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执法检查,区领导熊永初、邓岳生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东方雨虹和金翰高新两家公司,实地考察了企业推行质量管理办法和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及质量品位的情况。随后,检查组听取了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汇报,并就法律的实施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陈志莲充分肯定了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所做的工作,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质量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在横向和纵向协调上下功夫;要加大执法保障力度,使云溪的发展更加持续健康。(谢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