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全市首例“等外”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小平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共4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经依法审查查明,北京快乐网视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为他人群发短消息的业务,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1日期间,王某某利用其在该公司工作便利,通过登录公司派发的账号,私自从短信平台上提取到大量真实有效的客户手机号码、信息内容等公民个人信息,后贩卖给张某某、孙某某、周某某等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责令停止侵害,永久性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消除损害继续扩大的风险。
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等四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八个月不等(对孙某某、周某某适用缓刑),均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胡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