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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指:发现险情 个人最高奖励5000元

来源: 岳阳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7-06 00:00
  

  本报讯(谢陈文 邓志强)为进一步落实防汛期间堤防巡查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堤防巡查的积极性,7月5日,岳阳市云溪区防指印发了《云溪区防汛期间堤防巡查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堤防巡查奖励对象为防汛期间在堤防巡查过程中发现险情,并于第一时间向各分指挥部报告的个人,所报险情须经各分指挥部确认,再由区防指认定属实。堤防巡查惩处对象为防汛期间在堤防巡查过程中发现险情不及时或有险情没有发现导致险情恶化的,以及发现险情没有及时报告贻误抢险时机的个人。堤防巡查惩处对象由区防指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严肃问责和处理。

  《办法》从7月5日起执行。奖励标准为:所报险情经区防指确定为一般险情的,巡查队员奖励标准为300至500元,非巡查队员奖励标准为400元至800元;确定为重大险情的,奖励标准为1000元至2000元;确定为特大险情的,奖励标准为3000至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