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倡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燃放鞭炮、使用一次性塑料餐饮用具。
二、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文明健康的婚庆形式;反对炫富攀比、低俗闹洞房等陋习。
三、提倡厚养薄葬,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反对打卦占卜、做道场、游街抬轿等封建迷信治丧行为。
四、提倡到殡仪馆或规定场所办理丧事,采取播放哀乐、鞠躬默哀、敬献鲜花等悼念方式;反对占用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高声奏乐、噪音扰民等行为。
五、提倡公墓安葬,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豪华墓。
六、提倡不办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如要办理,只能邀请亲戚简办,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反对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