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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会前学法

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9-01-21 17:02

1月17日下午,云溪区人民政府在区委101会议室召开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会前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云溪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正仁主持会议,区政府处级干部、区政府办主任、全区各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人大办主任、政协秘书长、常委部门第一副职参加了学习。

云溪区人民政府常年法律顾问、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左平良教授对《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辅导,左平良教授从《规定》出台的背景、具体职责、具体举措、提出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使与会者深知,作为本部门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重要职责。

为切实提高学法的针对性、实用性,新年伊始,云溪区政府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并结合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本职工作的需要,制定完善了《云溪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学法计划》,确保政府常委会会学法成常态,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顺利进行,落到实处。

通过会前学法,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抓住了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带动全区学法用法,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起到积极重要作用。(区司法局 姚福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