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3-02-28 12:27   浏览量:1   | | | |

  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云溪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依法办事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紧抓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协助推进我区法治建设,积极推动财政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现将我局2022年以来法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加强学习,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我局通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把《纲要》纳入单位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等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遵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

  (二)健全机制,加强组织制度建设。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纪检、财政监督、财政税政法规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并对检查组材料、处理处罚意见进行审核;税政法规股负责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专业法规资料购买发放;分管领导负责立案、处理处罚审批;局办公室负责文书格式审核,统一编制文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十分复杂案件的集体审理,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三)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区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2022年,财政局依法监督,对云溪区林业局、云溪区应急管理局、云溪区融媒体中心进行了重点集中监督检查。对云溪区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印刷费、宣传费、会计信息质量三个专项进行重点集中监督检查。通过财会监督检查,针对政府采购和惠农补贴发放存在的问题专门出台两个关于政府采购和惠农补贴发放的文件,对三个检查单位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3份。一直以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

  (四)加强法治培训,增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治培训。重点培训了《宪法》、《新预算法》、《物权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八五”普法》读本,以及新出台的有关财税制度和财政政策等,并进行考试考核工作。通过采取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普法与地方财政立法相结合等,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不足之处

  (一)法治力量较为薄弱。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财政业务要全面法治化、标准化和规范化,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要相互融合。目前财政法治建设的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做精做细做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仍有欠缺,特别是法治财政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法治思想需不断加强。在法治财政建设中,还存在着对法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需要。

  (三)财政普法工作需不断提升。对财政干部普法多,而对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少,普法形式较单一且互动不多,特色和亮点不够突出,学法内容不够丰富,普法效果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打算

  今后,财政局将认真落实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安排,继续围绕当前法治工作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认真评估和总结前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市财政部门法治创建的先进经验,不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全程记录、公示和审查制度,改进行政执法行为。公开操作流程,完善执法文书审核、重大决策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细则,形成完整的法治财政标准化体系。

  (二)进一步培养法治思维。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区各级法治网络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整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典型案例,发挥以案说法的作用,鼓励干部职工撰写法治文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丰富的形式、更精彩的内容、更好的效果推进普法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尊法、崇法、学法、懂法、用法氛围。做好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与解读,建设好以板报、贴画、标语等形式的法治宣传阵地,让法律法规不断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