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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人大办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4-19 00:00

一、部门职能职责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区内重大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人大设7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教科文卫工委、选举任免联络工委、财经委、农工委、法制委(内司工委)、城环工委。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8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85万元(经费拨款386.85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8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386.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88.1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8.7万元,是指为保证年初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的全面完成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市区代表培训经费3万元,三湘四行经费12万元,代表履职经费18.7万元,代表活动室建设经费8.4万元,常委例会12万元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6万元,比上年预算50.86万元;减少4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8.33万元。其二,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附件:云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