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管理、缴纳申报管理、基金征缴、个人账户建账与管理、待遇核定与发放、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业务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56万元(经费拨款99.56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99.5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5.06万元,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福利支出45.68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4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4.5万元,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代办经费16.5万元,征收经费2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1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4万元,比上年预算2.4万元,减少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其他交通费0.0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将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5万元。其二,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降低,其他交通费为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76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