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7-20 09:48   浏览量:1   | | | |

一、主要职能

负责新型城镇化牵头新型城市化战略;负责组织实施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协调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负责全市建筑项目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与散装水泥管理;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和污水排放许可管理、指导协调、管理全市房地产发展,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现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编制14人;离退休13人。机关设置:局内设办公室、城市建设股、城市管理股、财务股、住房保障指导股、政策法规股、村镇建设股等7个股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二级单位:建管站、质监站、城管大队、环卫绿化所、燃气办、路灯所、保障房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墙改办、9个事业预算单位,其中城管大队和环卫绿化所是副科级单位。根据区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937.21万元。比上年增加87.15%。总支出3,750.46万元,比上年增加78.27%。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3,93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9.57万元,比上年增加44.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86.99万元,其他收入310.6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3,750.4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9.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73.42万元,比上年增加54.96%。农林水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80%。住房保障支出178万元,比上年减少56.05%。其他支出589.99万元,比上年增加221.1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626.56万元,比上年增加72.3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9.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99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3,448.36万元,比上年增加6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9.56万元。比上年增加44.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61.37万元,比上年增加36.0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9.56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265.8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773.76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61.37万元。基本支出:2087.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1.0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72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35万元。项目支出:773.76万元。与2016年增757.61万元。增加原因是沿湖垃圾治理等项目经费增加。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3.53万元,决算数为79.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69.38万元,决算数为69.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46.08万元,决算数为46.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6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23.3万元,决算数为22.94万元,公务车辆保有2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15万元,决算数为10.96万元,公务接待188批1505人次。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10.49万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586.99万元,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与2016年增加586.99万元,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21.18万元。与2016年减6.8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总额427.08万元,其中:货物22.5万元,工程332.08万元,服务7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和大型设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2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