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7-02 19:32   浏览量:1   | | | |

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工作。贯彻执行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城市管理等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及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与区城建资金年度计划和编制、管理和调控;参与城市工程项目概(预)算审查,参与城市建设管现规划设计评审和公用基础工程设施规划设计审查;负责城区城建重点项目库和旧城改造项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协调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

(三)负责城市建设配套、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统筹管理;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卫、路灯等方面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绿化、市政维护、环卫、路灯等方面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审核城市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

(四)负责全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全区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

(五)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

(六)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标准的贯彻执行;

(七)承担全区村镇建设指导管理工作;参与全区建制镇 、集镇规划编制与方案评审;指导全区重点镇的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廉租住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及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与管理。

(九)负责全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推进全区城镇减排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重大减排项目建设。

(十)负责城市道路及基础设施的管理、经营、改造和维护;负责组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审批道路破占、桥梁占用、停车场与洗车场的设置和基建土石方调配,并对上述项目实施许可证制度;负责城区城市规划范围内户广告管理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行使对乱停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和城市雕塑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绿化”绿线“的划定和”绿线“控制、城区园林绿化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从事城市路灯照明、市容卫生服务、规范和管理燃气市场;负责宣传燃气行业的法规,规范管理城市供气和燃气市场;负责拟订本区供气、供热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天然气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城镇建设股、城市管理股、村镇建设股、财务审计股等7个股室,另设有二级单位:建管站、质监站、城管大队、环卫绿化所、燃气办、路灯所、保障房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墙改办、9个事业预算单位,其中城管大队和环卫绿化所是副科级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建管站、质监站、城管大队、环卫绿化所、燃气办、路灯所、保障房管理中心、招投标办、墙改办、9个事业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5,051.0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8%,主要原因是项目收支增加和事业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4,678.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8.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本年总收入85.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持平,占本年总收入12.46%。事业收入519.49万元,上年无事业收入。占本年总收入11.1%。其他收入157.11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3.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0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4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8.82%。项目支出2457.9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1.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79.8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5%。主要原因是关停粘土砖厂补偿款和垃圾处置费项目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6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26%。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6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0万元,占3.36%。节能环保支出364.14万元,占10.21%。城乡社区支出2725.82万元,占76.4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306.46万元,占8.5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326.57万元,比上年增加14%。商品和服务支出311.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51万元,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无其他资本性支出,无对企业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6.57万元,基础支出构成占81%。比上年增长26%,主要原因是政策原因工资调增。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0.75万元,基础支出构成占19%。比上年减少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4.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0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98.25万元,占96.93%。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11万元,占3.07%。公务接待72批次418人次。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18.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9.23万元,增加原因是城管和环卫增加了6辆公务的运行费;公务接待减少7.85万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582.8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2.46%。本年支出582.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14%。基本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538.88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区财政部门指导下,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将3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及产业发展项目列入绩效评价范围,2018年我局纳入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资金总量1046.13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规律,逐步将绩效评价工作推向深入。2018年,我局保洁费项目定为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采取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利用专业机构的力量,在专业性较强的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委托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部分项目开支不规范,项目支出资料不完善,缺乏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监督、反馈。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

1、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加快资金拨付速度,避免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

2、加强经费报销的审核力度,既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又要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20.07万元。与2017年减少1.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65.07万元,其中:服务165.07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65.07万元,其中:服务165.07万元;与2017年减少262.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2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