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部门支出预算表
5、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部门)
6、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政府)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基本-工资福利(部门)
12、基本-工资福利(政府)
13、基本-商品服务(部门)
14、基本-商品服务(政府)
15、基本-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6、基本-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8、政府性基金(部门)
19、政府性基金(政府)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专户管理(部门)
22、专户管理(政府)
23、一般预算经费拨款(部门)
24、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政府)
25、项目资金汇总表
26、项目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政府购买服务表
29、整体绩效考核申报表
30、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请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云溪区住建局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城市建设工作。参与城建计划的编制和城建重点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对中心城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对中心城区单个项目投资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其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由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公用建设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组织协调实施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工作。
(三)承担村镇建设指导管理责任。负责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小城镇建设,参与小城镇发展经费、计划编制及管理;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评审;指导重点镇建设;指导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近代建筑的保护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四)承担人民防空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人防工程、通信警报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负责制订全区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全区防空防灾警报鸣放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缴、使用,并管理全区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五)承担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和合同备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全区建设行业企业的资质审核和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执业资格管理。
(六)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七)承担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建筑节能工作。拟订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
(八)承担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和排水许可管理;负责城区排水设施、污水及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排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管理。
(九)参与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申报工作,参与全区廉租住房、公共租凭住房、安置房工程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负责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缴、维修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关于职责分工。
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区城管局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移交后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城镇建设股、人民防空综合股、建筑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质量安全管理股、财务审计股等7个股室,二级机构设有建筑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城建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事务中心、有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5个单位。所属二级机构除城建项目事务中心纳入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外,其余4个单位全部独立预算,财政已单独批复到下级单位。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部门(单位)预算含局本级和城建项目事务中心,其他二级单位单独预算。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即我局本级和一个二级单位预算。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19、21、22、27、28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0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6.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9.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2.32万元,住房保障12.82万。支出较去年增加36.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09万元,比上年增加19.49万元,增长11.63%,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加。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万元,比上年增加17万元,增加113.3%,增长主要原因是非税执收成本刚性支出要求。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等。具体包括非税收入征收成本3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19表为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0万元,较上年增加280万元,原因为两厂市政职能移交,城区污水管网清淤维护和泵站处理等支出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6.1万元,增长147.43%,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27)。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6、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09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全面落实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