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清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2022-07-06 15:42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清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交发〔2022〕83号)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清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9日       


岳阳市云溪区交通运输局清廉交通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清廉交通”建设,根据《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溪区落实清廉岳阳建设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促进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全面融入交通运输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努力锻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纪律过硬的交通铁军,全力打造“外联内畅、互联互通”的交通强区,为我区打造中部地区最大石化产业基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交通运输系统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持续优化,权利运行规范透明,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执法公正文明,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党风政风、社会民风持续向上向善,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清明整治型机关

1.加强“清廉交通”领导力。各单位要坚决扛起清廉交通建设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清廉交通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切实组织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2次。每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局长与局班子成员、局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局属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与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提出履行主体责任和勤政廉政要求。

2.加强“清廉交通”思想力。一是示范引领学。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和月工作调度会等学习制度,研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廉建设的有关讲话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等;二是常态推进学。各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2次关于清廉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或进行交流发言;三是线上线下学。各单位全年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和廉政专题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红星云”“清廉岳阳”“掌上云溪”等线上平台自学。

(二)创建清正活力型机关

3.加强领导干部监管。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述责述廉述德述法、经济责任审计和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局中层以上人员廉政档案建设,任用干部坚持“凡提四必”要求,对提拔任用和新进人员及时开展1次廉政家访。加强公职人员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和出行审批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和离(退)休或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严格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党员干部行权用权。探索建立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常态化监管机制,使干部监督从“工作圈”向“社交圈”“生活圈”和“家庭圈”拓展延伸。

4.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按规定开展“党课开讲啦”、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健全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分析研判、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机制,并针对工程建设、行政执法以及客货运、机动车维修、驾培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风险排查和舆情监控,做好正面引导,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5.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交通建设工程监管。切实转变重审批、轻管理思想,强化规划布局、项目谋划、质量安全监督等职能。围绕乙烯项目和己内酰胺项目落地,从全局出发,科学确定线路布局,做好交通配套路网规划和协调服务,积极与省厅、市局衔接,争取将规划纳入省厅“十四五”中期调规;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开展执法纪律监督检查行动,随机抽查执法案卷,突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行政管理中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配合组织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业务轮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法制审查及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权,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

6.作风大整顿活动。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任务,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弘扬“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风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纠治“慵懒散”等“机关病”。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着力纠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问题,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并常态化开展重要节假日发送清廉提醒消息等活动。结合“四亮”创建和“巴陵先锋十项行动”以及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要求,全年开展主题志愿活动不低于6次,党员志愿者个人年度从事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4小时。

(三)创建清醇服务型机关

7.优化机关服务环境。一是纪律严。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确保工作期间每个工作岗位人员在岗。二是程序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期限、优化审批流程、减少跑动次数,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服务优。做好“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域通办”,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落实好百名干部联百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要求,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店小二”。四是用权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公开力度,依法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四)创建清廉效能型机关

8.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支部的政治功能,开展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按规定做好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人员,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落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强化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并对受组织处置和党纪处分的党员跟进教育帮助,坚持主题党日活动制度,落实党内关爱帮扶举措,有计划按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努力建设有温度、“含氧量”高的机关。

9.组织实施“清廉单元”建设6个工程。通过打造“清廉项目”、“清廉财务”、“清廉执法”、“清廉服务”、“清廉审批”、“清廉安全”等工程为细胞的“清廉交通”品牌建设(建设任务详见附件)。选取与群众面对最多、与经手资金数额最大、与项目工程接触最频繁的股室,开展“清廉工程”评比活动。同时,要将清廉工程建设延伸至交通企业、交通服务等企业,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10.加强交通清廉文化建设。组织参观清廉教育基地、观看贪腐案件警示片等活动,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增强清廉价值认同和行动自觉,逐步形成“廉洁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风尚。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院落、进楼道、进办公室,打造清廉宣传栏、廉政风险清单公示墙等廉政教育园地,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结合交通工作特点,拓展清廉文化阵地,推进清廉文化上公交、进车站、进码头、入建设工地,培育打造一批清廉文化特色项目。开展“清廉家庭”选树活动,引导和激励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廉洁自律、廉洁齐家,弘扬良好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三、实施步骤

清廉交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今年的清廉交通创建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传达《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并结合本股室、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清廉交通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必须把清廉交通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党员干部以及职工讲深讲透、入脑入心,让大家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清廉建设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清廉交通建设的具体行动上来。

(二)落实责任,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0月)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须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举措到位、监督到位。务必把各项工作做严、做细、做实。对照本方案,梳理本单位(股室)责任,形成工作清单,实行挂图销号工作机制,要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防止让制度和方案,只写在纸上,喊在嘴上,却不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各股室、各单位要把清廉交通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要有清廉交通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工作台帐、具体内容。各单位要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权力监管漏洞,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三)检查评比,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1月——持续推进)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将清廉交通工作与年度工作考核紧密结合,定期结合工作清单进行检查,年底前及时进行销号整改,确保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局党组将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对敷衍塞责、执行不力、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给予严肃问责,确保清廉交通建设健康有序推进。同时,对考核评比总结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并树立典型和样板,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态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领导。局属各单位要坚决扛起清廉交通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将清廉交通建设作为全面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清廉交通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成立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宏良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湘晖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为成员。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具体抓,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作出表率、当好标杆。各单位要排好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人,要求在每月的工作例会上,汇报上月清廉交通的开展情况,部署本月的工作任务,做到每一个任务都能落地生根。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清廉交通建设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全年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实效,积极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清廉建设推进情况将纳入对各单位年度考核体系,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将清廉交通建设负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清廉交通建设不到位、不尽责的,领导小组将及时提醒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清廉交通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掌上云溪”、微信等媒介,及时宣传交通反腐倡廉工作,推动清廉思想传播,推广清廉交通建设的经验做法,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样板经验,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大力营造机关带头、共建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将其纳入党员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多渠道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对党纪国法保持敬畏之心,做到警钟长鸣、自省自律。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惠民、奉献、服务”的交通精神,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塑造。


“清廉单元”建设任务责任分解表

清廉单元

任务要求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股室)

责任人

清廉项目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合同合约,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2.加强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争资争项工作对接,牢牢把握项目政策,盯紧项目信息,对照规划要求,加强科学谋划能力。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严禁赠送红包礼金、各种支付凭证、消费卡,以及“专家评审费”“专家劳务费”“补贴费”等名义变相送红包礼金行为。

3.加强对“标后”合同履约、现场管理、造价控制、工程量变更、项目资金决算、工程款支付、验收审计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4.强化建设单位、设计、招标、勘察、监理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和运行管理。

5.加强工程项目从立项、招标、建设、检查验收、审计等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廉洁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等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严厉打击陪标、围标、串标、肢解发包、违规指定分包人、转包和分包等行为,严格实行督查追责制度和管理.

6.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效果、检查验收备案等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制度,打造优质、绿色、阳光工程;

7.加强对清廉工程建设的宣传,增进企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对清廉项目建设的认同支持。加强清廉工程建设的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典型,营造清廉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8.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不得利用监管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不接受任何其它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9.不得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平公正的事情;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的行业不正之风;

10.不得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得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11、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当管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杨杰

计划统计和信息中心

基本建设股

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站

万海兵

魏武松

田新云

清廉财务

1.加强财务工作廉政建设,弘扬清风正气,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纪律意识;

2.增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财务管理力度,按程序办事,把好财务报账审核关。

3.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财务岗位的高风险,守好“底线”,不越“红线”。

4.资金使用早谋划,早计划,开源节流抓收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俭控支出,不做赤字预算。5.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清查、报废、出入库等流程,坚决杜绝不按计划擅自采购物资,有账无物、账务不符等现象。

刘卫军

财务股

叶碧未

清廉执法

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清廉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照整治目标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整治过程中采取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进行全面总结,实现长效管理,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1.执法不作为。主要包括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置若罔闻,查处不力,处置流于形式等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2.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损害执法公信力的问题。

3.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款物、车(船)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的问题。

4.执法不清廉。主要包括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接受当事人请托,收受当事人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接受有偿服务;违规干预或插手案件办理等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问题。

5.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问题。

方大立

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肖建波

清廉运输

开展“优质服务、便民服务、清廉服务”活动,针对货运、客运、汽修、驾培、安全、运输分别制订清廉工作实施细则,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清廉工作与部门、行业、领域业务工作全面贯通、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确保清廉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宣传栏、开展宣传活动等形式,向企业与群众宣传讲解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廉政文化、清廉服务工作等相关知识,扩大清廉工作的社会知晓面,提高党员干部及群众对清廉工作的认识。

2.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工作中做到限时办结,一次告知、做到一次事一次办理,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明确行业监管的内容与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要认真、细致、耐心做好解释,热情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增强服务对象的认同感。对工作人员采取问责考核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问效和考评,采取职工互评、领导点评、办事群众现场评价的方式。

3.增设意见箱。让办事群众可以通过现场投诉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举报渠道,设立一个“办事不成”的工作对接点,由专人负责,方便办事人面对面咨询建议,表达诉求、反应情况,限时解决企业“老大难”问题,确保更多“办不成”的事办成。

4.正确使用公权力。对待手中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在具体工作中,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用好权、把好关,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适时开展业务培训班,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为服务对象做好正确的政策解释以及有利的建议和帮助。

5.推进驾培行业发展。开展驾培机构资质排查、招生乱象治理,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为学驾⼈提供查找驾校、找教练、报名缴费、培训预约、退学转学、投诉建议等功能的⼀站式服务。

6.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强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同时,就危货运输专家组对各企业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派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指导,并督促整改;对危货运输“两类”⼈员及驾押人员,请专家进行授课,进行再教育,深度学习提升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利用危货运输智能监控平台纠正驾驶人员违规驾驶行为的同时,提供恶劣天气、疫情防控、危险区域等人性化服务。

徐湘晖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王松斌

清廉审批

1.履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时学习传达研究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及时学习传达、研究部署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推进“清廉大厅”建设情况,落实本部门清廉审批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务服务全过程监督、问效和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办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等。

2.严格行政审批程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严查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业务不精、推诿扯皮、态度生硬、服务不优、慵懒散拖等问题严格追责;建立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避免让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严禁审批事项虚进、假进服务大厅,搞“两头受理”“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致使办事效率低下、群众满意度不高现象发生;严查违规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和办理环节、要求开具“奇葩证明”等违规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和“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以及勾结黑中介,设置“门槛”、暗箱操作、利益输送、权力寻租问题或帮助有利益关联的中介机构或人员违规操作、进行有偿代理等“窗口腐败”行为。

3.畅通拓宽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发送手机信息提示、在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展示等方式,公开投诉信箱、电话、网络平台,引导企业群众通过市长信箱、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好差评”以及12388 举报电话、12345 政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问题、指不足。

杨杰

行政审批股

基本建设股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方  伟

魏武松

王松斌

肖建波

清廉安全

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监管工作中,要正确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能,自重、自省、自警、自律、遵纪守法,秉公用权,确保安全监管行为廉洁。不准有下列行为:

1.在监管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办事拖拉,态度恶劣;

2.索取、接受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经营单位或个人的钱物;

3.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4.依据关系或亲疏程度,在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过程中,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方法,形成不公平公正的结果;

5.在监督检查、通报、考核中,不实事求是,瞒报谎报工作情况,为相关管理对象谋取便利;

6.在调查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有意误导、隐瞒或销毁证据资料,做假、伪证,为相关管理对象逃避事故责任;

7.其他违反国家廉洁自律法律法规的行为。

徐湘晖

安全监督股

计划统计和信息中心

基本建设股

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站

现代物流管理中心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客运站管理中心

区汽车运输公司

黄琼鑫

万海兵

魏武松

田新云

甘述琪

王松斌

肖建波

熊虎林

杨  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