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未知   2022-08-10 00:00   浏览量:1   | | | |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简称区教体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简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体局,接受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室,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第三条  区教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教育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

(三)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教育体育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区教育体育的援助和贷款;监管区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协助有关单位审计监督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及内部审计;负责全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区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学校设置和布局调整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申报、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

(五)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全区教育督导职能,负责对各镇(街道)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教育的政策、法规情况进行督导;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督导。

(六)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和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与校园消费市场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的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技术职务评审。

(八)负责教育所负担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外籍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推广普通话。

(十一)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区本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登记申报、核准工作,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负责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工作。

(十二)制订全区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综合性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负责三级运动员的认定及教练员、裁判员业务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订优秀运动员奖励政策和措施;抓好反兴奋剂工作。承担上级体育部门交办的体育外事任务。

(十三)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负责全区群众性体育社团的设立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开展全区各类老年体育健身活动。

(十五)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和法制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关于职能转变。区教体局应当牢固树立大教育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教育强区。更加注重全民教育,做好家庭、社区、学校教育结合文章。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向边远学校延伸,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教育积极、稳妥、健康发展。

第四条  区教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类公文的运转和局印章的管理;负责教育书籍报刊征订发行和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局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负责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待工作;指导区直教育体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掌握教育理论动态,收集整理和反馈教育工作重要信息;负责制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年鉴的编撰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指导全区中小学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地方课程教材和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参与全区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中小学生竞赛活动;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校园文化环境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德育、智育、劳动技术教育、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特殊教育和民办基础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负责全区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依法拟订有关学校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区本级、指导协调参加区级以上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并协调中心城区学校爱卫迎检工作;指导有关基础教育的学会、协会的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区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籍管理;负责职业教育教学评估等综合管理及改革工作;负责宏观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教研和教师培训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负责行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认定;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的核准;校车使用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辖区内气功站点的审批。组织开展调研论证、评审评估,承担审批、送达、信息统计等有关工作;研究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普法、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办区本级教育体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教育体育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教育体育违法案件;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

(四)体育股。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负责全民健身工程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协调参加区级以上群众性体育赛事及活动;指导和管理体育行业和群众性单项体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和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全区全民健身体育项目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计划和管理;依法审查体育从业人员资格;指导全区老年体育工作;协助行政审批股对全区三级运动员、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三级裁判员、教练员进行审核、申报;协助辖区内气功站点审批;指导有关部门办好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卫生和国防教育的教学与指导工作;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体育统计、体育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群众性体育社团的设立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卫生有关规程;依法拟订有关学校卫生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实施;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施行工作;指导并监督学生健康教育和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负责中学生运动员注册工作;负责组织各级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全区中小学生运动会;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体卫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和完善体卫场地器材设备的建设与管理。

(五)学校安全管理股(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防范和处理“敏感词功”等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镇(街道)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协助校车使用许可;承担区校车办日常工作。

(六)学前教育管理股。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学前教育有关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学前教育相关标准,规范办学行为,监督、评估和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教育和教育科研;负责指导全区幼儿园幼师、教学配套用书、音像制品和图书建设工作;参与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做好学前教育机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报批认定工作。

(七)民办教育管理股。负责全区民办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指导全区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健康发展;负责全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全区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进行审批;监督、评估和指导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和教育科研,规范办学行为。

(八)政工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行政干部、机关干部的培训和全区中小学校长的培训计划安排和下达;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的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的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实施;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审核、退休审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调配调动、支教援教、交流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参与全区教育系统综合性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区特级教师的推荐考评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和出国(境)人员的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员的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审核新进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涉外事务;负责毕业生及流动教师的教育人事代理业务;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困难教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承担区教育基金会日常工作。

(九)计划财务股(审计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中小学收费标准;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和教育经费的统计、监测、分析与管理;负责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落实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教育体育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汇总、审核;负责对教育体育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承担全区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点建设项目;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相关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全区办学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学校的设置、合并、撤销和更名的方案制定、申报、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体育系统“五险一金”的有关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内审工作。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制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委、区政府教育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与评估,依法监督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和指导对全区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组织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工作;组织对全区教育单位进行年度履职尽责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区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章程设置,其主职等同于内设机构正职;主职由班子成员兼任的,可以配备1名副职(正股级)。

第五条  区教体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主任督学(副科级)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人员只出不进。

第六条  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规定如下:

(一)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信息和阳光服务中心,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参与拟订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学生学籍异动、民办教育机构认定工作;协助辖区气功站点审批工作;负责本系统来信来访接访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岳阳市云溪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区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及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劳动实践;负责全区勤工俭学的财务监督和检查、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区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场所)建设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协助做好中小学食品卫生与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幼儿教材、配套用书、音像制品、教辅资料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审核、发放工作,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岳阳市云溪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多渠道捐资助学和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捐赠和教育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四)岳阳市云溪区教育科学研究室,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教研队伍管理和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学科教师课程标准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学校课堂教学改革规划、推进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岳阳市云溪区教育技术中心,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教育体育电子政务和舆情监控;负责局机关网络和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区各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现代教育技术与各学科整合的指导及研究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科技辅导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六)岳阳市云溪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招生考试政策;负责指导、协调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招收飞行员考试,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育部门所担负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七)岳阳市云溪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中心,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教育行政干部及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制订教师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的培养、认定工作;指导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标准;负责社会规范用字管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负责全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教师学分管理和教师资格证注册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八)岳阳市物流工程职业学校,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2名。

(九)岳阳市云溪区第一中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6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4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艺体部等6个内设机构,其中艺体部设主任1名,其他内设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中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1名(初中32名,小学29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一)岳阳市云溪区文桥中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4名(初中38名,文桥学区66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二)岳阳市云溪区路口中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9名(初中64名,路口学区95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三)岳阳市云溪区云溪中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3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四)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中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3名(初中41名,小学42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五)岳阳市云溪区道仁矶中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6名(初中23名,小学23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六)岳阳市云溪区云溪小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6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七)岳阳市云溪区云鹰小学,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3名,设校长1名,副校长3名。

(十八)岳阳市云溪区公办幼儿园,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全区设永济中心幼儿园、文桥中心幼儿园、路口中心幼儿园、陆城中心幼儿园、长炼幼儿园5个中心幼儿园,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园长1名,副园长2名。

(十九)岳阳市云溪区岳化幼儿园,是区教体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设园长1名,副园长2名。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9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