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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7-04-19 00:00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和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2、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改革,理顺教育的各种关系;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等有关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理论、教学方法和现代化教育手段的研究。

3、主管全区普通高(中)等学校、成人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育所担负的其他社会学历文凭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各层次的非学历培训和学前教育、继续教育、扫除文盲等工作。

4、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和学校编制标准。

5、负责局本级及区直学校(单位)党的工作和群团工作,指导和管理本系统社团组织、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察和管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7、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8、按照国家关于增加教育投入的方针、政策,监控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指导编制并负责汇总上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情况和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归口管理区本级教育事业经费及外来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区教育系统有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奖惩、人事管理方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人员调配等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区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制度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负责办理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调配派遣及改派的有关手续;开展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工作;负责毕业生及流动教师的教育人事代理业务,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供需见面及招聘毕业生就业市场的活动。

11、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区辖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12、负责管理本系统中小学校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全区各级学校的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和普通话工作。

13、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事业的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管理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发展,合理设置和布局全区竞技运动项目;贯彻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体育部门交办的体育外事任务。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云溪区教育体育局单位构成有教体局机关、物流工程职业学校、云溪中学、路口中学、文桥中学、陆城中学、道仁矶中学、永济中学、云溪小学、云鹰小学、路口中学幼儿园。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53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38.52万元(经费拨款9528.5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53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538.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498.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7746.34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3.47万元;离退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8.71万元。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高考经费10万元,体育经费10万元;成人自考及学考5万元;老年体协经费3万元;老年门协2万元;支教补助1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3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万元,比上年预算13.5万元,减少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将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4.7万元。其二,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降低,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上年减少4.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附件:云溪区教体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