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物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区卫健局   2022-03-23 16:08   浏览量:1   | | | |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和省级环保问题整改销号的通知》(岳突环改办函〔2021〕8号)要求,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贯彻落实工作。

二、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达成情况:已制定《云溪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施方案》,各单位组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学习,区卫健局组织开展了生物安全宣传活动。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1.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印发实施。2.已开展督促指导。卫健局组织对各单位生物安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措施,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多次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与检查,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3.已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组织开展了《生物安全法》宣传活动,制作展板、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生物安全、饮用水安全等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近200人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4.已组织培训学习。依托区疾控中心和区人民医院组织了全系统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了生物安全培训,开展了讲座和现场操作。各医疗机构在院内开展了《生物安全法》相关知识培训。

三、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1.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体检验人员对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安全。

3.加强微生物实验室运行情况监管执法,严格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云溪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叶新华,联系电话:13975083792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