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区林业局   2023-04-18 11:02   浏览量:1   | | | |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岳云林发〔2023〕16号)


局各站股、中心: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3年4月13日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区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用财政资金实施的技术服务类采购(采购限额符合省、市、区财政部门规定,可以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的服务)。

  第三条 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第四条 成立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局采购办”),成员由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和其他有采购工作项目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采购办主任由分管办公室的班子成员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本局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工作制度;督导、检查采购办公室履行职责;审议或审定本局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工作议案。

  第五条 局采购办在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1.建立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对本局采购人员的监督和培训;

  2.编报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预算、采购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信息;

  3.依法委托或自行办理采购事宜;

  4.选定代表参与采购评审工作;

  5.确认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6.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

  7.负责对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工作;

  8.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采购申报、审批流程

  1.各站股、中心年初提出全年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计划,特殊情况可临时提出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计划。

  2.负责项目实施的分管领导在局党组会议上提出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采购理由、任务指标、详细要求和初步价格。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该项目是否要实行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

  3.局党组研究决定实行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后,由局采购办发布采购信息,对有意向的服务商发放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审批表,明确报价时间和相关要求。

  4.局采购办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并封存服务商的报价文件。在局党组会议研究前,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负责项目实施的分管领导与采购办共同拆封了解各服务商的报价情况,并对各服务商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价。负责项目实施的分管领导报请局党组会议研究。

  5.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报价情况进行研究。依据省、市、区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根据采购服务限额要求,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服务商,或初步选择意向服务商和采购服务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4日开始实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