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2022-03-28 17:05   浏览量:1   | | | |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

(岳云应急〔2022〕4号)

各镇(街道)经济统计与应急事务中心,绿色化工高新区安环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

《岳阳市云溪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根据法定权限和本地实际,依法、科学、合理编制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各镇(街道)经济统计与应急事务中心、绿色化工高新区安环部对照区应急管理局计划内容,认真制定本单位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区应急管理局对各镇(街道)经济统计与应急事务中心、绿色化工高新区安环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逐级对编制的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对象进行有机衔接。区应急管理局列入本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对象的,下级应急部门不得重复将其纳入本年度监管执法计划。

三、对各镇(街道)、绿色化工高新区监管领域企业的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对抽查情况进行综合和通报。

四、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备案和执行情况。请各镇(街道)经济统计与应急事务中心、绿色化工高新区安环部将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报送区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备案。联系人:毛迪,电话:8416186,邮箱:2625096574@qq.com。

岳阳市云溪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岳阳市云溪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依法治安,根据《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政策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按照“分类分级、精准监管”和“重点企业全覆盖、一般企业双随机”原则,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动云溪高质量发展、打造中部地区最大石化产业基地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有计划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切实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按照综合执法改革要求依法履职。按照中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区局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区局主要承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2.抓好区本级执法对象的监管执法。按岳市应急函〔2022〕9号件精神,按照“重点企业全覆盖和一般企业双随机”的要求,开展区局本级直接监管执法。区局负责辖区内除纳入省、市范畴外的所有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但不承担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的监管执法。组织指导部署镇(街道)、园区的执法。依法查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依法查办镇(街道)、园区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件。2022年,区局计划直接监管执法重点企业62家(其中危化41家、烟花爆竹2家、工贸行业19家);同时按区级年度不少于20%的比例原则,统筹协调做好一般企业的双随机抽查。

三、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一是危化行业:不带储存设施的危化经营企业、加油站企业、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一般监管企业,其余为重点监管企业。二是工贸行业(八大工贸及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含危险化学品(含中间产品)使用或储存的工贸行业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为重点监管企业,其余为一般监管企业。三是矿山行业:全行业企业为重点监管企业。四是近三年发生重伤及亡人事故的单位、上年度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纳入本年度重点监管企业。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前三年未发生重伤及亡人事故,且上年度未被监管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可纳入一般企业监管。

(二)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源头防范落实情况。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五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六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落实情况。七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八是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情况。

四、检查频次、检查方式及责任分工

(一)检查频次。直接监管执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执法”的原则,并按重点企业全覆盖、一般企业“双随机”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即:分级对直接监管重点企业库实施年度全覆盖检查,并每个企业年度检查不少于两次。

分级直接监管一般企业库实施“双随机”(随机确定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对象)抽查,年度抽查比例不少于20%,被抽查的企业年度检查不少于一次。

(二)检查方式。实施直接监管执法的,相关股室按“一企一案”要求,在实施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制作检查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实施抽查监管执法的,可以采取直接抽查或组织交叉检查等形式,可以分批次制定检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实施随机抽查的,应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数据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抽查对象,并公开检查结果)。

(三)责任分工。区局直接监管执法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负责”原则,执法大队根据内部职责规定,负责相关股室监督检查过程中移交问题的立案查处,负责年度计划执法情况的调度、检查、督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省厅、市局已将计划执法落实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考评内容,各有关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将计划执法作为全年中心工作认真部署,狠抓落实,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要求,采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执法,规范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移送,不得以罚代刑。

(三)加强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行“说理式”执法,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要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教育企业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守法认识。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监管股室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园区所监管企业计划执法的指导协调,以确保实现有效对接,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要加强计划执行的跟踪考核,要将执法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因未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计划执法的,在安全生产年终考核评比中予以扣分。各监管股室要定期向执法大队报送季度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五)公正廉洁执法。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廉洁从政“十个严禁”工作纪律》,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廉洁执法,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

1.202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计划.docx

2.2022年工贸烟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