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关于印发《云溪区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医保局   2020-04-30 16:22   浏览量:1   | | | |

关于印发《云溪区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医保函〔2020〕4号)

局机关各股室、事务中心,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云溪区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6日           

云溪区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推动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省、市医保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医保函〔2019〕45号、岳医保函〔2020〕9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云溪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程建波同志任组长,局长李媚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方新奎、汪红梅同志任副组长,刘国恩、 杨小梅、李明、谢毅等同志为成员。杨小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医疗服务场所的宣传协调和宣传效果的督导、户外主题宣传的现场组织工作及省、市医保部门有关宣传信息报送;刘国恩、李明负责各经办业务窗口相关宣传的实施与督导;谢毅同志负责区级媒体的联络和对外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前完成。各医药机构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具体安排。

三、宣传内容

1.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意义;

2.医疗保障和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

3.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主要形式;

4、《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及举报投诉渠道;

5.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四、宣传方式

1.拓宽宣传平台。通过电视、手机报、“村村响”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平台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以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为主要宣传场所,在岳阳市四医院、长炼医院、弘一医院、路口医院、陆城医院、道仁矶医院、区中医院等协议医院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在《掌上云溪》刊登一期专版,深入宣传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职责;在云溪新闻频道滚动播出《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利用“村村响”广播进行专题宣传;利用全区各镇、街道和村居的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式宣传。

2.丰富宣传形式。在定点医院、医疗服务点、医药超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组织应知测试、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地毯式宣传;在全区城郊结合部、人口密集处、交通要道等地采取设置宣传咨询台、张贴宣传海报、刷制墙体标语等传统宣传方式进行;在全区范围内出动宣传车辆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的“四进”巡回宣传。

五、宣传品清单

设置宣传专栏20个,印刷宣传海报20000份,制作横幅50条,租用宣传车68台次,印制宣传单20000张、宣传手册20000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根据方案要求制作标语、横幅、宣传册;根据分工负责指导各定点医院、医疗服务点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将宣传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向新闻媒体进行推送。

2.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各具体负责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理会省、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的坚强决心,把握宣传基调,把好宣传口径,做到工作推进一步,宣传紧跟一步。

3.坚持统筹协调,扩大宣传造势。此次专题宣传活动要整合服务对象的宣传资源,借助相关单位的宣传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有序推进。要及时加强与市、区两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报送及时、活动主题突出、宣传效果显著。

4.做到及时总结,确保巩固提高。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意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相关资料、图片,加强交流、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相关定点医药机构活动月总结及相关工作图片、资料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区医保局基金监管股;区医保局于5月25日前将全区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总结材料报市局基金监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