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杨湖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松杨湖街道办事处   2020-01-03 16:18   浏览量:1   | | | |

关于印发《松杨湖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街办发〔2020〕1号)


各单位:

经街道党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松杨湖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云溪区松杨湖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日           


松杨湖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区各级有关部署,按照《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湘潭县“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浏阳市“12·4”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为重点,兼顾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坚决整治一些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坚决不果断不彻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坚决压减一般事故,坚决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街道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不够、领会不深,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来看待;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对安全生产工作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存在麻痹思想、畏难思想、侥幸思想和推诿思想,在抓落实上功夫不够、差距很大。

2.红线意识不强的问题。部分党政领导政绩观存在偏差,没有底线思维,没有红线意识,没有做到安全至上。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没有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安全把关不严,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高危化工等企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

3.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机制不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对自己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清楚、不落实;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对新形势研判不准、新任务信心不足,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班前安全会等环节上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搞形式、走过场。要么视而不见、要么见而不治、要么治而无果。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整治不到位、不彻底、没有扭住不放、没有形成闭环。

5.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未正确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放而不管,管而不严。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有的只检查不执法,有的虽执法不处罚,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对违法违规企业不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整治重点

1.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2.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监管不力,对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高密集场所高风险后果区的安全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3.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1.烟花爆竹方面。结合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点,协助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区人民政府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主体责任,严密防控、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特别是防范外地流入。

2.工贸方面。持续深化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四大整治;以食品加工企业为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未建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开展技能及应急处置培训教育、未配相应的防护用品等问题。

3.消防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宾馆饭店、施工工地、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不安全取暖、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4.道路交通方面。结合全区交通运输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配合上级有关部门重点整治客危车辆隐患较大、超限超载屡禁不止、非法营运现象突出、风险路段问题较多、非法车辆管控薄弱、非法驾驶行为普遍等顽瘴痼疾,尤其是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一校车”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营转非”大客车、农村面包车、商务车非法运营,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无牌无证违法上路,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非法载人,渣土车野蛮驾驶,校车乘车学生不系安全带、超员,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突出等。

5.马路市场方面。重点整治途经我街道辖区内的S201省道、长江大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堵塞交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马路市场,以及在谭家湖和菱泊湖居民集中区占用主次干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马路市场。强制取缔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

6.水上交通方面。配合上级相关部门重点整治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农户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7.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水利工程建设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8.燃气方面。重点整治燃气经营户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和使用过期钢瓶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用气辅助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9.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整治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企业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工程乘用电梯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油气输送管道方面。建立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日常巡护和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对油气管道的安全影响,全面提升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11.其他方面。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民爆物品、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新技术、新业态,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0日)

街道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将集中整治具体部署层层传达到相关门店和各类企业。

第二阶段:集中开展隐患整治阶段(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20日)

各村(社区)、相关站所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治。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由街道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集中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和各相关站所每半个月按要求向街道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1)。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巩固阶段(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底)

各村(社区)和相关站所要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街道安委办将总结集中整治总体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告区安委办,并在全区宣传、推广。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有关站所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湘潭县“9·22”重大事故、浏阳市“12·4”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转变和改进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度、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岁末年初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集中力量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职能,加强协调督促。要突出重点,紧盯关键,直击要害,狠下功夫抓落实,善出实招解难题。要在媒体、各类信息平台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5080999982。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在2020年1月22日和2020年2月25日前,分别将集中整治的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街道安委办公室。(联系人:李正杰,电话:15080999982)

(三)着力推进标本兼治。坚持精准治理,强化治标,继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治本,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和时空环境)建设,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四要素”和“一单四制”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强化要素、全过程安全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四)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抗拒监管执法或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要综合运用提醒、通报、约谈、警示等手段加强督导,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街道安全生产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街道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并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启动事前问责;对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单位,落实“黄牌警告”、警示约谈等责任追究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附件:街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