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松杨湖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松杨湖街道   2021-10-28 17:12   浏览量:1   | | | |

关于印发《松杨湖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松街办发〔2021〕21号)

各单位:

《松杨湖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0日           

松杨湖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区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2022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1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在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动员各级各单位和全社会力量, 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本好转。

二、工作重点

在街道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百日大会战”,同时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的实际,切实把握“百日大会战”的核心攻坚行业领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段和打击整治的对象范围:一是把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行业领域作为中心“百日大会战”的核心攻坚行业领域。二是把消防安全、天然气输送管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作为中心“百日大会战”的重点行业领域。三是把杨树港社区三角坪周边、茅岭头社区谭家湖小区和菱泊湖社区菱泊湖小区作为“百日大会战”的重点地段。四是打击整治的对象范围。

(一)严厉打击9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6、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二)深入排查治理17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5、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6、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7、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单位要立足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工作分工

(一)各村(社区)积极协助相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站所开展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日常排查,建立“百日大会战”相关详细台账,确保本辖区范围内的“百日大会战”取得实效。

(二)经济发展统计和应急事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政务办、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百日大会战”重点部门,要围绕本行业、本系统“百日大会战”重点内容,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际,负责组织、指导全街道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

四、工作步骤

此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百日大会战由各村(社区)和有关站所(室办中心)负责,分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检阶段(10月20日至12月30日)

各村(社区)、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站所(室办中心)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出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打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并适时组织对各自辖区、行业领域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专项行动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查、监管、执法,整个行动综合情况应及时报告街道应急办。

(二)督促检查阶段(12月31日至1月30日)

街道党政办、经济发展统计和应急事务中心要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和有关站所(室办中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的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村(社区)和有关站所(室办中心)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的情况,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村(社区)、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站所(室办中心)要按照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街道经济发展统计和应急事务中心具体负责百日大会战工作的统筹协调,各有关监管站所(室办中心)也要明确责任人员。

(二)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站所(室办中心)要根据街道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由街道各管线党政领导带队,对各重点地段进行驻点督导、包干负责。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营造“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浓厚氛围。

(三)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承担“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主体责任,要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经济发展统计和应急事务中心承担监管责任,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不力导致严重非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前问责。

(四)切实注重统筹兼顾。把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

(五)切实做好情况反馈。各村(社区)和有关站所(室办中心)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街道经济发展统计和应急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