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长岭街道工委关于印发《长岭街道推进“公筷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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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街道工委关于印发《长岭街道推进“公筷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长岭街道党工委 发布时间: 2020-03-06 11:35

中共云溪区长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长岭街道推进“公筷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长委发〔2020〕4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长岭街道推进“公筷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长岭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溪区长岭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9日        


关于推进“公筷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公筷行动”,打造健康文明新长街。

一、总体目标

力争用一年时间,在辖区范围内的单位食堂、餐馆酒店、聚餐场所和居民家庭大力推行“公筷行动”,培养“夹菜用公筷”的良好习惯,有效推动文明用餐礼仪落地生根,以餐桌文明带动乡风文明,不断提升长岭街道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文明指数。

二、实施范围

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食堂、餐饮门店、红白喜事聚餐,以及全体居民家庭用餐,推广普及使用公筷公勺。其中,单位食堂、餐饮门店、党员干部家庭率先示范,逐步覆盖街道所有用餐场所。

三、主要内容

(一)单位食堂“公筷行动”要求

1.根据单位用餐人次、规模情况配备公筷公勺。足额配备公筷公勺;设置“公筷架”,配置“公勺盒”。有条件       单位积极推行分餐制。实行合餐制的单位食堂,为每位就餐人员提供(或自备)一套供个人使用的筷子勺子,提倡一人一套公筷(勺)或一菜一公筷(勺),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配备数量,原则上每张餐桌公筷摆放数量不得少于4双,公勺摆放数量不得少于2个。

2.公筷公勺和个人使用的筷勺必须加以区分,可以用颜色、大小、标识等方法区分,公筷略大于个人使用的筷子,公筷(勺)上印制“使用公筷、文明卫生”“长者先动筷、夹菜用公筷”等提示语。

3.单位食堂应在就餐场所醒目处张贴“公筷行动”倡议书、宣传海报、餐桌上应摆放文明用餐提示卡,营造健康文明用餐氛围。用餐前服务人员应为各餐桌提供公筷公勺,主动引导就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合理膳食、文明用餐。

4.加强餐用具消毒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对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储存,规范使用各种消毒设施、消毒剂,确保餐用具符合GB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

(二)餐饮门店“公筷行动”要求

1.餐饮门店按照《餐饮业分餐制设施条件与服务规范》的规定,结合营业场所、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等因素配备公筷公勺,营业期间有客用餐的每张餐桌要求“一菜一筷,一汤一勺”。

2.餐饮门店的公筷公勺制作标准参考单位食堂的公筷公勺进行定制,公筷公勺上应刻制文明用餐的相关提示语。

3.餐饮门店应在大堂处、每个包间和宴会大厅张贴“公筷行动”倡议书、宣传海报,每张餐桌上应摆放文明用餐提示卡。就餐前各餐桌的公筷公勺应准备到位,服务人员主动引导提示就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

4.餐饮门店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各种消毒设施和去污剂,确保公筷公勺等餐具能够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三)集体聚餐“公筷行动”要求

红白喜事集体聚餐应做到“三挂”“三摆”“三有”,即在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公筷行动”倡议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卡;在每张餐桌上摆放公筷公勺、文明用餐提示卡;集体聚餐全程有村居理事会成员进行监管。每张餐桌的公筷公勺配备数量至少4套,鼓励有条件的聚餐场所实行一人一套公筷(勺)或一菜一公筷(勺)。公筷公勺的样式、餐用具消毒管理等要求参照单位食堂“公筷行动”要求执行。

(四)家庭就餐“公筷行动”要求

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干部、基层党员、共青团员、理事会成员在家庭要示范带头使用公筷公勺,同时积极引导自己的长辈、配偶、儿孙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建议使用标准规范的公筷公勺,公筷公勺配备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餐毕对筷勺等餐具实行严格消毒。

鼓励引导其他居民家庭积极参与到公筷行动中来。

四、责任分解

1.移风易俗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推广使用公筷公勺行动,印发倡议书、承诺书,制作宣传册、宣传海报、宣传视频,购置公筷公勺、宣传桌签,组织开展工作督查考核讲评,下发督查通报。

2.街道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好单位食堂,营造宣传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全面推广使用公筷公勺。

3.办公室:负责相关会务组织和文件下发工作;积极对上对下宣传推介使用公筷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曝光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或个人。

4.社发站:负责利用“村村通”广播平台进行公筷行动的群众宣传,确保广播宣传响起来。

5.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餐饮门店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强化餐具的消毒监管工作。

6.卫健办:结合当前防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搞好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的全民健康教育。

7.经发站:负责辖区内企业(不含工业园)食堂使用公筷公勺的推进工作。

8.文桥中学:负责加强学校食堂分餐制管理,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推动公筷公勺走上千家万户的餐桌。

9.街道妇联:负责宣传引导街道广大妇女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并示范引领家庭其他成员养成使用公筷公勺的良好习惯。

10.街道团委:负责宣传引导街道广大青少年、共青团员使用公筷公勺,并引领家庭其他成员养成使用公筷公勺的良好用餐习惯。

11.各村(社区):负责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召开会议、制作宣传窗、宣传展板、墙体标语、电子横幅、乡土文艺作品等形式宣传引导本辖区群众使用公筷公勺,监督村居干部、党员组长、理事会成员的家庭带头使用公筷,指导理事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村居民操办红白喜事使用公筷。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印发倡议书、宣传册,张贴、刊播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针对辖区内餐饮门店单位食堂开展分类培训,采购配备必要的公筷公勺、温馨提示桌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发放给街道群众。

(二)持续推进阶段(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坚持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先行,分类推进“公筷行动”。3月31日前实现辖区单位食堂和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基层党员、共青团员、理事会成员家庭使用公筷公勺全覆盖; 5月31日前,街道餐饮门店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率达到50%,7月31日前实现全覆盖;红白喜事等集体聚餐在5月31日前推广使用公筷公勺率达到50% ,7月31日前实现全覆盖。在每个村居选一名乡村厨师作为“公筷行动”的示范户,持续发挥带动作用。

(三)深化提升阶段(2020年8月1日—9月30)。对前期“公筷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公筷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公筷行动”是全区近段时间中心工作,工作范围广、工作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推进公筷公勺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郑匡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琛任第一副组长,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沈炯华任常务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李文辉任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朱文军任副组长,其他相关站所和各村居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街道办公室,谢伟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站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本单位、本辖区的公筷公勺推进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公筷行动” 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和结对帮带作用助推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

(二)强化宣传培训。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关键是让餐饮从业者和基层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习惯。各相关站所、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新媒体,大力倡导推行“公筷行动”,通过开展主题征文、组织演讲比赛、创作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宣传,针对不同业态的餐饮门店分层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餐饮门店从业人员、居民对使用公筷的认同感和依从度,营造自觉用公筷、提倡用公筷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将把“公筷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各站所、村居、企业的年度考评指标体系,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将按照移风易俗按月巡查,季度考核方案,采取入户调查和现场督查的形式考核推广率。对责任单位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排名,每季一讲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带头作用发挥不好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通过微信平台进行曝光;取消年度移风易俗评优评先资格。对公筷行动落实快、效果好的单位食堂和餐饮门店授予“文明食堂”“文明餐厅”荣誉,对落实不力的食堂门店,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约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