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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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实行一村一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力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区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8-24 00:00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实行一村一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力的实施方案
(2016-2020年)》的通知
(岳云办发〔2017〕40号)


各镇,长岭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园,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关于实行一村一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力的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岳阳市云溪区委办公室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关于实行一村一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力的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服务力,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力的实施方案(2016-2020)》(岳办〔2017〕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省、市确定的发展目标,结合我区各镇(街道)各个村现有基础,实行差异化“一村一策”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区一、二类共13个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第三、四类共23个村每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6万元以上。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和无收入的“空壳村”。第一阶段,在2018年底前,全区共26个村达到省定目标,其中省级、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全部达到省定目标,所有贫困村达到4万元以上,同时,全区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无收入的“空壳村”;第二阶段,在2020年底前,全区36个村全面实现发展目标,各镇(街道)有20%以上的村经营性收入达到省市确定指标数的―倍以上,同时培育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强村。 

  二、选准发展模式和实现途径
  各村根据各自资源特点,按“一村一策”发展思路,科学施策,制订方案。一是发展物业经济,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旧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等集体资产,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服务性项目,如建托儿所、敬老院等。二是鼓励村闲置资金采用以镇(街道)为单位统购统建或村级单独购建等形式,在条件较好,投资回报率高的城镇或工业园区置办厂房、商业店铺、仓储设施等物业。三是根据自然特点,地理特征发展旅游休闲农业经济,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等服务业,大力挖掘村域内的特色资源,发挥乡土文化优势,发展农家乐、度假村、观光游等项目。四是村集体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平台,为村民提供技术、信息、物资、流通等服务,实现经营性服务创收。五是合理开发村域内集体土地、山林、水面、自然景观等资源,发展村集体实体经济。六是发挥供销社经营、资源优势,在经营和服务项目上相互合作。七是发挥临城伴厂地域优势,创办劳务公司,为附近社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为集体增收。八是鼓励各村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 

  三、实行联村结对帮扶
  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小康的硬指标,加大区直部门和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结对帮扶模式,帮助联系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推动相关部门将支持农村基层的各项政策、项目和资金“捆绑打包”,每年重点建设一批村,一年接一年地抓下去,实现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全面提质。在新农村建设和驻村扶贫工作中,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一项基本的考核验收指标。 

  四、规范财务监督管理
  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原则,各镇(街道)要逐步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的现代产权制度,优化集体资源配置。坚持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务民主监督和审计审查,防范产生新的集体债务。建立健全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有序良性发展。 

  五、健全利益分配机制
  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营收入分配机制。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村支“两委”成员和村民,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从村集体经济年新增纯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予以奖励;村级集体经济新增收益,主要用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村级公益事业。 

  六、严格落实责任和考核奖惩
  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小康社会建设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落实领导联系包村制度,加快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的,不得推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优秀党务工作者。2017年8月底前,各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报镇(街道),镇(街道)汇总后统一报区农村经营服务站,年底对照“一村一策”发展要求,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组织考评。按照《关于加强村(居委会)重点工作绩效评估的意见》(岳云发〔2017〕2号)要求,考评结果报区村(居委会)重点工作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运用。

  附件:
  1、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目标任务分解表(2016-2020) 
  2、市定首批重点扶持发展村主打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