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区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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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7-20 12:48

第一部分  区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区内重大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人大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机关例会的会务工作。

2、负责上级批示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的传达、催办、落实和情况反馈。

3、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和网络安全工作。

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进行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常委会决策参考。

5、负责对外联络与协调工作。

6、负责机关公务租车及机关食堂管理。

7、负责机关财务审批。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章管理。

9、负责协调区委安排的中心工作及四大家办公室的协调工作。

(二)教科文卫工委

1、联系区人民政府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部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2、受常委会的委托,具体组织对涉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常委会组织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的视察;督促审议和视察意见的落实。

3、对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重要议题向主任会议报告,并督促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

4、联系指导镇(街道)、中心人大工作,做好教科文卫专业代表工作室工作。

(三)选举任免联络工委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提出由我区选举产生的岳阳市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及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方案,协助把好代表入口关,切实做好市、区人大代表选举、辞职、罢免、补选和暂停执行代表职务的具体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在云溪的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开展履职活动。以代表工作室为载体,每年组织专题调研活动;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视察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有关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建议督办、调查研究等活动;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积分制办法和述职制度。

3、开展对市、区人大代表的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工作;开展镇人大主席、街道及中心、社区人大工作机构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4、执行交办、督办、验收、总结、报告工作制度。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整理、交办、督办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实效。

5、承办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工作人员,坚持实行任前了解、法律知识考试、做好任命人员供职发言和向宪法宣誓的相关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贯彻党委意图与依法按程序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干部政策正确实施。加强任后管理、任后监督工作。

6、协助落实区级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做好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

7、指导镇(街道)、中心、社区人大工作,督促依法做好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换届选举、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开展等工作。

8、每年召开两次镇(街道)、中心、社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建议。

9、负责代表工作室的建设与工作指导,规范代表工作室的管理与运行,定期通报代表工作室活动开展情况,建好代表履职档案,及时登记代表履职情况,严格执行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积分制办法。

(四)财经委

1、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2、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对区人民政府发改、财政部门提出的计划(规划)草案和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委员和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听取有关综合主管部门的专题汇报,对计划和财政预算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

4、根据法规授权和常委会的委托,对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负责初步审查区人民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预算调整草案,对下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备案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上年度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

6、对全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财经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视察或检查,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7、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双联工作,做好财经专业代表工作室的工作。

(五)农工委

1、联系区人民政府农业工作部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2、受常委会委托,具体组织对涉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常委会组织对农业工作的视察;督促审议和视察意见的落实。

3、对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农业、农村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重要议题向主任会议报告,并督促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

4、联系指导镇(街道)、中心人大工作,做好农业与农村专业代表工作室的工作,办好区人大常委会联点村(居)的联点工作。

(六)法制委(内司工委)

1、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的有关立法项目进行调研,拟定调研报告,配合上级人大法制委完成相关立法调研工作,制订区人大机关年度学法计划。

2、审查备案登记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3、联系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内务和司法机关,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4、受常委会的委托,会同联工委对法检两院拟任人选进行任前了解,组织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常委会组织对内务司法工作的视察和评议,并督促审议、视察和评议意见的落实。

5、对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内务司法工作有关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6、联系指导镇(街道)、中心人大工作,做好法制专业代表工作室的工作。

7、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

(七)城环工委

1、联系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交通运输工作部门,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2、受常委会的委托,具体组织对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常委会组织对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交通运输工作的视察;督促审议和视察意见的落实。

3、对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交通运输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重要议题向主任会议报告,并督促主任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

4、联系指导镇(街道)、中心人大工作,做好城建专业代表工作室的工作。

5、认真落实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每年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全年工作情况。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财政拨款收入399.13万元,支出399.13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收入决算399.1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99.13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支出399.13万元。基本支出389.13万元;其它支出10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入399.1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13万元,其它支出1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13万元。基本支出399.13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工资福利支出204.74万元,占支出的51.29%;商品和服务支出98.91万元,占支出的24.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47万元,占支出的23.67%。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11.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1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区人大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