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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8-04 00:00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云政办发〔2017〕19号)


各镇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松杨湖港区便民服务中心,绿色化工园,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岳阳市云溪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通知》(国发〔2012〕9号)、《湖南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湘政发〔2012〕48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岳政发〔2010〕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化工重镇、现代物流中心、山水生态新区、产城融合新城和民生幸福乐园五大目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先导,突出重点领域,促进自主创新,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服务,全面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努力提升我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质量整体水平,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产品质量目标
  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大对产品质量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快产品研发成果转换,引导和推动产品向品牌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农产品、水产品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稳定,监督抽查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稳定提升。
  (二)工程质量目标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全面提高质量监管能力、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充分发挥样板工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工程建设品牌企业。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发展绿色建筑,改善住宅性能,增强重大工程安全使用寿命。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服务质量目标
  理清生产、生活性服务领域监理职责,大力推进服务行业标准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管理信息化。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和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带动整体服务质量向先进水平跃进。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8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0%以上。
  (四)环境质量目标
  全面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安全;努力改善村(居)居住环境,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区内断面水质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1.开展区域性质量提升行动。以打造“绿色、节能、环保”工业园为契机,实施园区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围绕建立“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后检控”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围绕“服务大物流、大产业、大发展”中心工作,实施服务业质量提升工程。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实施节能环保质量提升工程。以农产品、食品、药品、汽车、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厨具、家具、儿童用品、烟花爆竹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局、区环保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制造业质量技术改造的引导和支持。围绕电子信息、石化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装备制造业、绿色有机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攻关,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质量技术。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标准。支持厂地合作,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在各类组织中,积极推广应用中国质量奖和省长、市长、区长质量奖等获奖单位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推行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激发社会团体组织和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的积极性。(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推动质量品牌建设。以提升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水平为着力点,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鼓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和食品品牌。大力培育地方优势特色产品,开展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区质监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5.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在石油化工、水泥、锅炉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及成品油市场监管,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打行业潜规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环保分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溪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产品、工程、环境、服务等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开展涉安涉民涉农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突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监管执法检查。制定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建立行业服务质量监管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定期评估。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督促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游览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云溪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7.充分发挥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将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加强工业、能源、民生计量基础建设。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计量、环境、安全、有机产品认证。(区质监分局、区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制定质量人才振兴计划,联合高等院校,开展质量管理人才培训,提升质量管理人员能力。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提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质量素养;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质监分局、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9.加强质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设。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企业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类经营者提升质量诚信和品牌保护意识。面向社会开展质量素质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质量月”、“安全月”等质量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村(居)普及质量基础知识。在媒体上开展质量宣传,形成“质量为先、追求卓越”的质量氛围和文化。(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质监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监督作用。组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方面取得质量卓越成绩的企业和优秀品牌,提高公众的质量意识。加大对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市长质量奖、区长质量奖的宣传力度。结合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加强网络销售产品、金融产品、电子信息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报道。(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以工业产品、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旅游服务、工程质量为重点,建立市场主体质量信用平台,公布质量诚信不良信息。(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机制。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推动全区着力提升质量、培育品牌。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联合督查。在与社会公众安全密切相关的领域,探索产品质量安全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构建电梯安全社会治理机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区质监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养质量竞争优势
  13.实施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把质量提升、培育品牌作为重要内容,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和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启动知名品牌质量提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质量安全示范区、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等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水平。(区质监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指导电子商务生产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标准执行力。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构建“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电商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区质监分局、区工商分局、云溪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云溪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余良勇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邓岳生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丁辉、区质监分局局长石振纲任副组长,区绩效办、区政府金融办、区质监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云溪公安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分局、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畜牧水产局、区教育体育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质量强区有关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审定“质量强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质监分局,负责全区质量强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质量强区工作,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各自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具体措施。各镇(街道、中心)、绿色化工产业园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班子成员负责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工作,确保质量强区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镇(街道、中心)、绿色化工产业园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把质量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深入开展质量强区、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由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开展质量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辖区内整体质量水平长期低下、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和搞地方保护的,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质量奖励制度,设置区长质量奖,对在质量提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经济奖励。同时对我区当年获得全国质量奖、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获得省长质量奖、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省服务名牌,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配套奖励。名牌产品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四)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保证标准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重点质量问题攻关和质量改进等所必需的政策经费。积极引导企业增加投入,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五)开展质量宣传。新闻媒体要重视对“质量强区”活动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支持质量强区工作,加大对质量政策法规、名牌产品、优秀质量管理单位和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先进质量理念。深入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15”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动员全社会为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岳阳市云溪区质量工作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