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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岳云政办发〔2017〕29号)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17-12-15 10:52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岳云政办发〔2017〕29号

 

各镇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松杨湖港区便民服务中心,绿色化工园,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89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潘宏军任组长,区政府党组成员邓岳生任常务副组长,副区长刘绍文任副组长,区质监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产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管委会和各镇(街道、中心)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岳阳市云溪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质监分局,由区质监分局局长石振纲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综合、协调、督查、考评工作。

  二、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特种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安全措施,主动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使用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技术档案,保障设备更新、维保、检验等安全经费投入。建立超期服役和存在严重隐患的特种设备报废制度,及时淘汰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对于尚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要制订安全运行方案、进行安全评估、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定期向行业管理部门、质监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设备安全运行状况。

  三、落实成员单位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一)区质监分局

  1.承担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察,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3.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工作;部署特种设备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的专项治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

  5.依法查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

  (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2.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区公安分局

  1.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事故现场秩序和安全维护。

  2.依法查处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四)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保障。

  (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的监督管理。

  2.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内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施工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3.协助做好行使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六)区房产分局

  履行房地产领域安装和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七)区公安消防大队

  负责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八)区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能源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发电用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负责督促园区外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质检总局、商务部、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协同做好商场、超市、会展中心等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工作。

  3.负责督促园区外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支持、指导物联网技术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推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及使用风险评价。

  (十)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督促行业管理范围之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区教育体育局

  1.负责督促教育系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各类教育机构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2.负责将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组织实施相关教育。

  3.负责做好教育系统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十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督促医疗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1.负责督促旅游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2.指导、督促全区宾馆、饭店、农家乐、旅游景区等涉旅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负责做好全区旅游项目的特种设备规划和安全指导工作。

  (十四)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

  负责督促食品、药品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绿色化工园管委会

  1.负责督促园区内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协同做好园区内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十六)镇(街道、中心)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特种设备综合管理。

  2.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四项基本职责(即“建立台账、实施巡查、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将辖区内的特种设备纳入网格管理,督促辖区内各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有人管、有事管、有章管、有记录”。

  3.认真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调解处理因特种设备而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和执法检查

  (一)全面整治隐患。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检验、未登记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坚决责令整改、停用或报废。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分级负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销号”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要求,登记造册,逐一治理。

  (二)加强日常检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的日常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杜绝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的发生。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通报质监部门。

  (三)突出检查重点。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突出抓好化工企业、气体充装企业等重点单位及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旅游景区等重要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城镇燃气等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等各类气瓶要开展经常性检查,防止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气瓶、报废翻新气瓶散落社会造成安全隐患。

  (四)严格执法检查。质监部门要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力度,对违法经营一律查处、非法生产一律取缔、存在安全隐患设备一律停用、报废设备一律查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处理结果要及时通报行业管理部门。

  五、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财政部门要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并将其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安监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许可的考核范围;消防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消防验收的验收范围;建设和房产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工程和房屋验收的范围;交通运输部门要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许可发证审核范围;宣传部门要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做好宣传;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安全执法监管中遇到的涉刑案件和打击暴力抗法行为;质监分局要为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派人参与相关验收和考核。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为一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落实安全补贴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应急救援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电力、化工、燃气、游乐场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承担本单位事故初期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时,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在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下,开展事故救援处置工作。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特种设备信息、检验检测数据、事故信息等动态信息数据库,实现区、市联网管理。推进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做好车用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工业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系统的监管工作。

  (四)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质监部门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锅炉设计文件节能审查、锅炉定型产品和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推进安全与节能管理标杆锅炉房建设,完善高耗能特种设备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鼓励相关单位积极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和能效水平。经信、财政等部门要支持质监部门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

  (五)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增强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事故案例、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及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曝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全民共享新局面,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云溪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附件:

  1、岳阳市云溪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

  2、岳阳市云溪区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doc

  3、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挂牌督办通知书.doc

  4、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表.doc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