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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6-05 15:20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岳云政办发〔2019〕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岳阳市云溪区产业扶贫奖补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发展产业扶贫的部署安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引导和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发展扶贫产业项目,实现持续稳定增收脱贫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作核心,以贫困户发展扶贫产业项目为重点,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奖补为推手,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

  二、奖补内容及标准

  按照产业区域化布局,重点扶持贫困户发展“一村一品”特色种植业、新型养殖业等扶贫主导产业,兼顾扶持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适度发展经济效益比较明显的传统种养业以及其他增收致富产业。具体奖补内容和标准如下:

  (一)扶持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殖。按照种养规模,合理制定奖补标准:1.自主发展稻虾、稻蛙等综合种养,单个品种面积在1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奖补400元/亩;奖补最多不超过2000元/户/年。2.自主种植优质稻、湘莲等农作物,单个品种面积在2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奖补150元/亩;奖补最多不超过1500元/户/年。3.自主种植蔬菜、水果、艾叶等经济作物,单个品种面积在3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奖补150元/亩;奖补最多不超过1500元/户/年。4.自主种植油茶面积在2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奖补800元/亩;奖补最多不超过2000元/户/年。

  (二)推广互联网+农业电商服务体系。自主开设网店,达到具备代购代买、网订店取等功能,经验收合格每年给予1000元/户的奖补。自主或合伙开办的网店与本区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或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协议,线上交易额达到10000元以上,每年给予1000元/户的奖补;达到50000元以上的,每年给予2000元/户的奖补。

  (三)奖励在产业扶贫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型经营主体。每年开展一次新型经营主体综合评比活动。参与评比的新型经营主体要与镇(街道)签订帮扶协议,确定与贫困户产生具体的利益链接机制,且需在当年安排10名以上贫困人口就业,每人每年务工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综合评比后选择5个帮扶力度大的新型经营主体,按10000元/个/年的标准进行奖励。

  奖补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殖和互联网+农业电商的,由结对帮扶责任人协助贫困户填写《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申请表》或《贫困户发展电商奖补申请表》,并签署结对帮扶责任人意见后交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居)委会负责填写《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汇总表》和《贫困户发展电商奖补汇总表》,由村(居)委会主任签字认可后,加盖公章报送到镇(街道)农业站。镇(街道)农业站组织扶贫办、财政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复审,将现场复审结果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道)要收集整理好公示照片、贫困户与产业合影照片、项目申请表等资料,分类填好汇总表,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汇总表》和《贫困户发展电商奖补汇总表》分别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商务粮食局进行审核。区扶贫办开展随机抽查,经抽查合格后,按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镇(街道)财政所,由各镇(街道)财政所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二)新型经营主体在产业扶贫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由新型经营主体填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奖补申请表》,经其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书面签字确认后交由村(居)委会进行初审,由村(居)委会主任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再报送到各镇(街道)农业站。各镇(街道)农业站组织扶贫办和财政所进行复审,再将相关资料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扶贫办组织现场核实后,按照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各镇(街道)财政所,由各镇(街道)财政所为新型经营主体发放奖励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产业扶贫作为带领贫困户脱贫增收的主要手段来抓,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利益链接比例,提升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能力和自力更生水平,激活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实实在在提升产业扶贫的脱贫成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是实施产业扶贫奖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一户一策”工作要求,坚持把项目落实到每一户贫困户,指导和帮助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动员贫困户通过信贷、社会帮扶、大户带动等不同方式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的产业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加强技术指导,夯实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基础。

  (三)加强监督管理。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商务粮食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按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发展产业奖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在项目申报验收过程中,如出现审核不准、验收不实、奖补不公、虚报规模、套取奖补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除追回全部奖补资金外,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方案由岳阳市云溪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到2020年12月31日止。

 

  附件:

  1.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申请表.doc

  2.贫困户发展电商奖补申请表.doc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奖补申请表.doc

  4.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奖补汇总表(略)

  5.贫困户发展电商奖补汇总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