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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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区扶贫办 发布时间: 2018-12-27 09:55

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岳云扶办发〔2018〕42号)

 

陆城镇、松杨湖街道、长岭街道:

  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将关于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项目下达你们(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陆城镇、松杨湖街道、长岭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扶贫领导小组确定的实施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筹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岳阳市云溪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对挤占、截留、挪用、骗取、贪污等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文件要求,落实镇、村全面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3、项目完工后各村(社区)备齐报账资料。镇(街道)组织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区扶贫办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织验收。

 

  附件: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xls

  

岳阳市云溪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