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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岳云民发〔2019〕19号)

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8-27 08:57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

(岳云民发〔2019〕19号)

 

各镇(街道、中心)民政办:

  根据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通知》(岳民发〔2019〕32号)文件要求,决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50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3840元/年,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40元、197元。城乡低保对象提标要在8月完成并在8月发放低保金时补发7月的不足部分,确保按时完成我区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的实事任务。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