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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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溪河下游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公示

来源: 区环保分局 发布时间: 2018-10-22 16:08

  经审议,2018年10月22日,我局拟批准《关于云溪河下游黑臭水体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溪河下游黑臭水体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云溪河107国道以西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溪河下游黑臭水体整治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区云溪河107 国道以西,总占地面积约5080.5m2。项目总投资3640.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3.3%。该项目为环境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云溪河下游(107 国道以西)全长1.0km沿岸排污口实施截污管网建设、河底底泥清淤疏浚与治理、河道及岸边垃圾清理、岸线景观整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并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机械)燃油废气及淤泥恶臭。其中施工扬尘和车辆(机械)燃油废气采取洒水、设置围档、遮盖防尘网及对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实行封闭运输等积极有效措施减少排放;淤泥恶臭采用移动式喷雾机在淤泥临时堆场处进行喷雾除臭处理。项目废气中施工扬尘、车辆(机械)燃油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淤泥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雨季径流、河道清淤施工抽水、清淤尾水、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场内混凝土拌和系统的清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工具清洗废水)。其中雨季径流、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清淤尾水经絮凝沉淀后由槽车拖运至岳阳华浩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排至岳阳华浩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岳阳华浩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泵、各类风机等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淤泥、沿岸垃圾、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其中淤泥、沿岸垃圾及建筑垃圾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
5、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生产系统和环保设备维护和管理;注重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区分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