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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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溪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9-15 15:06

关于印发《云溪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农联〔2021〕3号)


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区直及驻区相关单位股室:

现将《云溪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云溪区农业农村局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   岳阳市云溪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8日                           

云溪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岳阳市农业农村局 岳阳市市场监管局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岳农联〔2021〕16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我区从2021年6月至2024年6月开展为期三年的“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针对禁限用农兽药违规使用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聚焦“豇豆、丝瓜、紫苏,鸡蛋、肉鸡、小龙虾,四大家鱼、螃蟹、黑斑蛙、大黄鱼”等13种高风险农产品,采取精准治理模式,力争3年内,形成按标生产,绿色防控,用药规范,安全可信,责任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从严农兽药源头管控。根据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规律,从源头上加强农兽药管理。加强对农(兽)药销售的监管,限用农药实现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农药经营单位必须落实购销有账,做到追踪、溯源有依据。加强农(兽)药使用指导和宣传,在农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场所张贴禁限用农兽药名录、禁用停用农兽药清单和用药安全间隔期制度规定,督促引导生产主体不用高毒高残留禁(停)用农兽药,规范使用限用农药,严格遵守休药期、间隔期规定。加强对网络销售农资主体的清理整顿,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二)建立完善高风险农产品档案。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深入调查摸底,以镇(街道)为单位摸清辖区内12个(大黄鱼除外)高风险品种生产基地(生产者)的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建立高风险农产品生产档案。从各环节摸清12个品种风险根源,探索建立12个品种农兽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开展专项会诊,负责区域内用药指导及监督,实施精准的规范用药指导、技术服务。推广“阳光农安”模式,运用视频等电子化工具,推进用药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服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鸡蛋、肉鸡、大黄鱼及其他高风险品种农产品进货渠道档案。

(三)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指导农户采用绿色技术模式,摒弃大肥大水大药的传统种植习惯。推广轮作间作模式,推行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快农药减量。推进畜禽、水产品绿色健康养殖,督促养殖主体加强水产、肉鸡、蛋鸡兽药使用管理。鼓励有条件的规模主体应用良好农业规范,实施风险关键点控制,采取电子化工具记录等,实现“阳光农安”,提升过程管控水平。

(四)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针对本地高风险农产品主产品种、农户实际用药习惯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突出参数,精细设计抽检方案,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对问题较多的品种,要加大抽检频次,严控风险隐患; 各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农产品集中上市周期,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用好速测手段,实行精准监管,提醒督促生产主体做到农产品不合格不上市。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检比例,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行为跟进开展执法查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五)强化基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农业农村部门要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和追溯制度,督促指导以生产高风险品种为主的所有农产品规模生产主体在农产品上市时开展检测并开具合格证。加强合格证开具日常巡查,对冒名开具虚假合格证的,进行严厉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对所有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查证准入。市场开办方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者速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鼓励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禁限用农药和易超标的常规农药残留开展针对性速测。市场监管部门要对13个高风险品种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产地、市场不合格产品信息双向通报查处机制,相互通报不合格产品销售流向、产地等信息,实施双向追踪溯源,共同核查处置。

(六)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采购13个品种时应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杜绝采购无证产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及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与科技信息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法院等机关紧密联系,对在日常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问题,开展行政调查,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商请提供认定意见、风险评估意见以及无害化处理涉案物品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要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药“黑窝点”、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非法添加物作为“昆仑”专项行动的重点,及时掌握本地农产品抽检情况,对可疑问题开展重点排摸,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求侦办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严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完善管理制度。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审理相关案件。

(八)建立健全农兽药残留治理长效机制。建立统筹协调会商研判机制,充分依托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对需要研究论证的,及时进行会商研判,加强信息通报共享。建立执法办案联动查处机制。对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违法线索,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开展调查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对公安部门商请提供损害鉴定、无害化处理涉案物品的,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依托食品安全办公室推动建立地区间、部门间食品安全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办案协作、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上按照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打防并举,三年巩固提升的步骤来实施。

第一阶段,攻坚突破(2021年6月—2022年6月)。这个阶段是三年行动的开局,也是关键。主要完成工作部署、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排查整治。2021年6月底前,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商讨联合行动措施,区分工作任务和职责,根据部省市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细化实施方案。7月底前,初步完成调查摸底,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查清本地12种高风险产品(大黄鱼除外)生产基地(生产者)的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建立风险档案;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梳理本地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13种高风险产品进货渠道,建立风险档案。7月-10月,开展全面深入的宣传发动,给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发放一份告知书、明白纸,确保整治行动家喻户晓。同时通过宣传展板、横幅、标语营造行动气氛,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提升公众知晓度,激发参与热情。2021年7月-2022年5月,分期分类进行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门着重针对本地12个品种生产基地进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市场监管部门着重对市场13个品种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2021年12月和2022年6月,全面梳理本阶段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原因,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任务。

第二阶段,打防并举(2022年6月—2023年6月)。这个阶段是三年行动的重点。主要完成方案的调整补充、风险档案的梳理完善、组织联合行动等。2022年6月-7月,根据第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细化完成行动方案,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同时,梳理两个风险档案,查漏补缺,完善监管对象档案。2022年8月-2023年6月,组织2-3次联合攻坚行动,查办一批突出案件,进一步掀起治理行动的高潮。2022年12月和2023年6月,对本阶段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回顾总结,梳理经验教训,初步探索形成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3年6月—2024年6月)。这个阶段是三年行动的收官之战。主要完成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2023年12月前,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和联合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初步形成长效机制。2024年6月,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农兽药残留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治理,真刀真枪查找问题,拿出切实管用措施。

(二)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持续开展治理。区级要成立专项联合工作组,完善细化工作方案,工作组要适时向党委、政府呈报“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报告。各镇(街道)要对这次治理13个重点品种的生产基地和生产者,做好调查摸底,精准掌握种养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及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都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目标任务到位。区镇(街道)两级要按照部、省、市工作要求,逐一制定13个品种精准治理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的模式,针对问题靶向发力、全程治理。 各单位要压实整治责任,逐个对号销账。

(四)宣传发动到位。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切实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答复。充分运用报纸、电视、村村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对安全用药知识进行持续宣传。对广大农民群众实现立体式全覆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兽药残留问题治理。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请于7月30日前报送联络员名单,每季度及时报送治理情况,年底报送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统计数据要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送。

附件:

1.云溪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及责任清单

2.XX年XX—XX月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略)

3.XX年XX—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现查处台账(略)

4.XX年XX—XX月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略)

 

附件1

云溪区“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工作专班及责任清单

 

为确保云溪区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现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协调、督促和推进工作落实。

一、建立工作专班

组  长:陈其云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丁英丽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  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泽平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艾建军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杨明刚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林立雄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方纯明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吴建明   路口镇副镇长

方建军   陆城镇人大主席

张  斌   云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卢洪韬   长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方景妍   松杨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组  员:李再明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甘华龙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蒋燕平   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股长 (总联络员15073087919)

朱金阶   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畜牧兽医股)股长

李亚群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陈沙庭   区公安分局食药环大队中队长

唐耀国   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亚锋   区人民检察院第一部主任 

丁  里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电子通信股股长

李  巍   区卫生健康局法规股股长

邱正平   路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丁胜华   陆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绘贤   云溪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新良  长岭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郑明珠  松杨湖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二、明确部门责任

(一)农业农村部门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生产环节整治牵头工作。具体任务为:统计汇总本市范围内的生产主体、生产基地规模;组织风险监测,摸清主要风险隐患;组织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豇豆、丝瓜、紫苏3个种植产品的生产情况进行摸底,组织宣传发动和培训,组织检查和督促整改。

畜牧兽医股:负责组织对鸡蛋和肉鸡(土鸡)2个禽类高风险品种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对全区规模养殖主体进行细致排查和宣传发动,及时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

渔业渔政股:负责组织对小龙虾、四大家鱼、螃蟹、黑斑蛙、大黄鱼等8个高风险品种进行全面排查,对养殖户进行宣传培训,指导健康养殖,组织对主体的行政检查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配合进行农业行政执法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处理,对非法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联系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高风险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所有生产基地具体到监管、协管和监督人员,并明确责任;负责对生产基地进行巡查、监管和抽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联系司法机关进行严肃处理。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任

负责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入市查验制度,切实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赋码带证上市、市场验码查证准入;负责对进入市场环节的13个高风险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组织进入市场环节农产品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配合司法机关对问题产品进行依法处理。农产品检测机构负责按照农产品监测计划重点对高风险品种实施风险监测,发现风险隐患,提出防患建议;配合开展监督抽查,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三)科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责任

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搜集农药兽药违法网络经营和宣传活动线索,协调市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对查实的农药兽药违法网络经营和宣传活动进行处罚。

(四)卫生健康部门责任

协调卫生健康方面工作,配合开展相关治理工作。

(五)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责任

公安机关负责将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农药“黑窝点”、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非法添加物作为“昆仑”专项行动的重点,及时掌握本地农产品抽检情况,对可疑问题开展重点排摸,按照“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犯罪的工作要求侦办犯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检察机关负责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严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完善管理制度。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审理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