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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0-07-15 09:39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岳云教体函〔2020〕32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规范招生考试行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 〔2020〕13号)及省、市招生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咨询电话等公开。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2.分类指导原则。中小学招生工作分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要按照“免试就近”的方式进行,实现化解学校大班额目标;高中阶段按政策落实普职分流。

3.统一管理原则。云溪区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教育体育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统一时间,统一管理,统一报名,统一录取,统一注册。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教育股股长、纪监室主任、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副主任及区直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区教育体育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育股,教育股股长陈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阳光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招生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对象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前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各镇(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高中阶段。高中阶段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职高招生对象为未录取或已录取后放弃就读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

1.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按照户口或居住地严格把关,具体以招生片区划分(附件2、3)为准。任何学校禁止跨片区范围招生。

2.云溪中学、云溪小学、云鹰小学、路口中心小学学生入学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初审认定、复审录取、公示、报到五个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7月15日—26日,学生家长通过关注“云溪招生”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登陆,按要求填报就读意向、递交资料等,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清晰,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6日23:00,过时报名端口自动关闭,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2)初审认定:7月27日—8月7日,各中小学校通过云溪招生系统对本校报名学生的资料进行初审认定,审核通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驳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资料递交有误的学生,同时以短信的形式反馈至家长,被驳回的学生可于8月7日23:00前重新递交资料,再行补录。

(3)复审录取:8月8日—18日,由区教育体育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民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复审。对资料审核过关、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予以录取;对家长或学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按不符合条件进行认定,不予录取,该生就读学校由区教育体育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派位。学生录取按照房户一致、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附件1)等四类先后顺序录取(前一类别学生派位完毕,再进行下一类别学生派位,当某一类别学生人数富余而学校学位不足时,本类别全体学生实行随机摇号,摇中者录取入学,未摇中者就近选择其他学校派位入学。

(4)公示:8月27日,学校及区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将报名核实的详细信息汇总成册,经区教育体育局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后进行公开,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宣传栏等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示。

(5)报到:所有录取学生需于8月30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录取学校报到。

3.原在外县市区就读(非起始年级),现要求转回区内就读的本区户口学生和区内转学学生,参照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入学条件执行。转入学校需有空余学位方可同意转入,如遇申报转入条件相同而学位不足时,按申报时间先后进行录取。转学办理时间统一安排在开学后一个月内。

4.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随迁子女(区外),按实际居住地(产权证),在五星学校、八一学校、友好小学、云溪中学、松杨湖中学等城区附近学校,优先就近入学。

5.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

(二)高中教育阶段。

1.区一中招生。区一中招生严格按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指标招生。按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的体育、艺术、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结合区一中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物流职校招生。岳阳市物流工程职业学校在计划内招生180人。区外职校进入我区招生,必须经区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凭介绍信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监管下开展招生活动,未经批准的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本区组织招生宣传活动。生源学校和教职工不得接待、协助区外招生人员进行招生宣传或者向其提供生源信息和招生便利。

五、规范管理

1.录取工作。中小学新生招生录取必须通过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内进行录取注册。职校录取工作必须按照《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岳云教体函〔2020〕23号)文件执行,通过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信息平台录取注册。

2.学籍异动。所有学生的录取、转学、休学等,均严格按《岳阳市云溪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岳云教体〔2018〕21号)实行。任何学校不得先接收学生后办理转学手续。任何学校、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接收外校或本校休学学生借读。

3.均衡编班。各中小学新生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随机编班,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

4.信息公开。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认真扎实做好阳光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区融媒体中心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介绍招生政策及报名、录取时间、操作流程、资料准备等信息。

六、责任落实

各中小学校长是阳光招生工作直接责任人,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带头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12345市民热线、市长信箱等信访问题,避免出现不利舆情。局纪监室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影响的学校及个人严肃追责。

附件:

1.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生源分类.docx

2.2020年云溪区小学阶段招生片区.docx

3.2020年云溪区初中阶段招生片区.docx

岳阳市云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