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云溪区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7:19 浏览次数: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云溪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立足信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机制。严格政府信息产生前的公开选项审查和保密审查,层层签字把关。引导全区各级信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压实压牢信访工作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外,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充分利用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主动公开《信访条例》、《来访人须知》、《依法逐级走访实施细则》等相关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倡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等非直接接触的方式反映诉求;全区信访系统全面启动网上信访服务业务,增派精干力量,第一时间办理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办“给领导写信”和“云溪区阳光信访大厅”专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了解信息。继续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虽然平稳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和能力,结合信访平台大力开展信息公开宣传,增强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严格工作纪律、细化工作举措,严格信息保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