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关于做好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2021-10-12 15:50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绿色化工园管委会,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相关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21〕12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辖区水域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实行全域覆盖

我区辖区水域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工作范围包含全区港口码头靠泊作业船舶,运输船舶、锚地水域待装卸船舶、渡口渡船所产生的船舶污染物的免费接收、转运、处置等相关工作。船舶污染物共包含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四类。本次实行免费接收的船舶污染物包含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不包含危险化学品船舶洗舱水。

云溪区免费接收船舶污染物水域为上起白尾闸上游1000米,下至新港,含工业园、道仁矶、陆城作业区及百盛锚地、道仁矶汽渡、南洋洲货运港点,实现全区港口码头靠泊作业船舶、运输船舶、锚地水域待装卸船舶、渡口渡船所产生的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全覆盖。

二、落实举措,实行分类处置

(一)落实船舶生活垃圾处置措施。区城管局及码头经营业主负责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接收由船舶垃圾接收公司从水上收集的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储存;对收集上岸的船舶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处置。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处置过程,均按要求登录“船E行”系统进行记录,实行闭环管理。

(二)落实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处置措施。由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公司从水上收集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运送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转运、处置过程,均按要求登录“船E行”系统进行记录,实行闭环管理。

三、严格监管,压实工作责任

为强化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工作的联合监管,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区发改局负责政策宣传及该项工作立项审批;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并指导做好经费审批、管理、使用工作;区交通局牵头负责加强与船舶污染物接收公司的对接、购买服务,船舶污染物从水上接收上岸后的全流程监控;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和危险物接收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接收、利用、处置单位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施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船舶污染物接收、利用、处置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含油污水全流程监控;区住建局负责全区船舶生活污水处置全流程监控;区城管局负责船舶生活垃圾处置的监督检查,生活垃圾接收联单的核查,生活垃圾上岸后转运、处置的全流程监控;临湘海事处负责对到港运输船舶实施防污染监督检查,受理污染物接收单位月度污染物接收和转运处置情况备案,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核查;陆城航务所负责接受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作业的报告以及现场防污染的监督检查;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污染物接收服务资质的审批,并对其资质的有效性实施日常监督管理;镇(街道)负责船舶生活垃圾上岸后的转运,并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其他污染物接收、处置协调工作。

四、强化保障,确保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市云溪区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跟线副主任、区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临湘海事处、陆城航务所、相关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区水域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协调、业务指导、检查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交通运输局,由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联系人为甘述琪(联系电话:18152635698)。

(二)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相关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21〕12号)要求,结合区交通运输局提供的流量数据进行测算,切实保障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经费。

(三)实行专业处置。采购部门要采取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或予以补贴的方式,确定专业队伍,对船舶污染物实行免费接收、专业处置。

(四)强化工作调度。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调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工作有序推进。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