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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直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6-14 14:12

岳阳市云溪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直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岳云应急〔2022〕9号)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统计与应急事务中心,绿色化工高新区产业发展部,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区应急救援事务中心和各相关企业: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直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直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切实增强直管行业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进一步强化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直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区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开展覆盖直管行业领域的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为根本遵循,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岳阳35条落实措施”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全力做到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见底和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新提升,确保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以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攻坚重点

(一)攻坚范围

此次“百日攻坚”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直管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松懈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安全风险高、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突出生产工艺落后、安全保障差、隐患问题突出的重点部位,突出长期不发生事故、日常监管易忽视的监管薄弱环节,突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本次“百日攻坚”行动中,中央下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行组织排查,同时由长岭炼化、巴陵石化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组织长岭炼化、巴陵石化帮扶改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市安办〔2021〕16号)的要求按照本方案对其帮扶改制企业进行排查(相关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攻坚重点

1.重要指示批示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3)各镇(街道)经济发展统计与应急事务中心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情况。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安法入企”和管理人员应知应会测试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立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3.直管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管控情况

(5)危险化学品行业。一是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组织形式等;通过对进、出库台账和单据的检查,逐个确定企业每个储罐内的物料;根据企业的产品确定实际生产工艺流程(尤其是精细化工企业)(根据附件2-4建立信息台账)。二是对照国务院安委办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5)中安全基础管理、设计与总图、工艺管理、设备、仪表、电气、应急与消防、重点危险化学品等9个方面,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逐一开展检查。三是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通过今年应急管理部统一组织的两轮重大危险源“市州交叉、消地联合”集中督导检查进行排查,本次行动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并适当进行抽查。

(6)工贸行业。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突出粉尘涉爆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建材企业、轻工企业、纺织企业等重点,全面澄清管理企业底数,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企业名单和“不放心”企业名单,重点排查管控企业重大危险源、关键生产部位和仓储,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

(7)烟花爆竹行业。经营企业重点检查是否违反“六严禁”“两关闭”“三严禁”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超范围经营和超标违禁、“假大空”产品;应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保持正常运行;是否设置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是否严格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储存场所内危险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要求;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是否允许未安装阻火装置等不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机动车辆进入仓库区。

4、镇(街道)应急事务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安全监管执法、“打非治违”开展情况。

(8)学习宣贯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新安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安全生产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情况。

(10)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查下达企业的各类执法文书执行情况,对未按要求或拒不执行执法指令的企业依法停产停业整顿、按上限实施处罚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11)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梳理建档、加强管控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查处及奖励机制建设情况。

(1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1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重点检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及学习开展情况;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主流媒体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目,开展公益宣传情况。

(14)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要把本次行动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监管责任,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根据辖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的方案和时间安排表(具体到每家企业的检查时间)。

(二)强化指导服务。监管执法人员要按照“三位一体”(“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模式对企业开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主动与企业沟通交流,在确定隐患问题时,为企业提供隐患整改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对策措施等技术咨询,将服务工作并行于检查指导之中。

(三)严格监管执法。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按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隐患分类形成隐患清单,依法向企业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按照隐患整改的要求迅速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据“行刑衔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做好信息上报。对每家企业完成检查后,要在3日内将企业的信息表、检查表和问题隐患清单报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同时每月20日前要将本次行动中的行政执法情况(附件6)上报。

附件:

1.中央企业及帮扶改制企业名单(略)

2.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表(略)

3.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情况表(略)

4.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情况表(略)

5.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略)

6.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