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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关于印发《云溪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区住建局 发布时间: 2022-09-22 10:43

关于印发《云溪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云住建发〔2022〕11号)

局属各相关单位、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有关企业:

经研究同意,现将《云溪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8日

云溪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国庆、二十大召开即将到来,为确保社会稳定,切实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区9月17日及9月2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8至9月28日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9月18日—9月28日。

二、检查范围

区域范围内在建项目、农村自建房(不少于20%抽查率)、问题砖房屋、小区物业及机关院落、排水运营及河道保洁。

三、检查内容

(一)建筑市场行为。

1.违法发包。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2.施工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3.违法分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4.挂靠。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5.违法违规施工问题。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的;未履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承诺书开工的。

6.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场工人是否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录入工地管理平台;是否安装实名制打卡设备,每天考勤打卡;是否设立工资专用账户,每月定期发放农民工工资;是否设立维权公示牌。

(二)质量安全。

1.施工质量隐患方面。检查建筑材料、预拌砼、外加工钢筋等进场检验情况;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备案及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及实体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强度及钢筋配置是否达到设计等级要求;检查质量通病防治方面内容。

2.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方面。一是深基坑工程。重点排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二是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重点排查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拾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三是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四是脚手架工程,重点排查编制、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高大支模架,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按方案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脚手架、支模架搭设及拆除情况;五是厂房钢结构安全情况。重点排查施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超过范围是否专家论证;六是防高坠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到位、工人教育、交底及预防高坠安全检查,安全监理情况,开展现场抽查;七是临时用电。外电防护情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情况;总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情况;电缆线敷设情况;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和选型情况。

3.消防安全隐患方面。重点排查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4.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方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岳云质安〔2019〕3号文件情况。

5.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重点检查人员到岗率;抽查会议记录、监理日志、安全日志等。

(三)运行监管方面。

1.城镇污水与排水处理中心负责加强云溪河河道保洁管理,负责加强对排污企业运行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排查。

2.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开展安全设施检查,保证安全设施正常使用,加大对小区内建设改造行为监管力度,负责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3.各股室单位要加强办公场所用电安全检查,做到下班及时关闭各类用电设备。

四、检查分工

成立大检查专项工作行动小组,由甘鹏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工作小组根据行业监管职能分3组,具体任务如下:

第一组:由甘鹏带领质安中心一室工作人员对一室管辖区域内在建项目、陆城镇农村自建房及问题砖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第二组:由周湘平带领质安中心二室工作人员对二室管辖区域内在建项目、路口镇和长街办农村自建房及问题砖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第三组:各分管副局长带领连点股室工作人员对行业监管职能范围(含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

五、工作要求

1.逐项排查,跟踪问效。检查小组要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改,在建项目要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检查人员要对在建项目开展全面的检查,严格对照检查标准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

2.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准备,提供真实准确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组织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惩处,将检查结果作为三季度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依据,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项目,将进行通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宣传发动,强化监督。动员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社会力量积极查找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0730-8412016,543594556@qq.com),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逐一登记,认真查处。

各组要明确专人,认真总结专项活动经验,做好相关文字、视频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9月28日前报送活动情况。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