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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17-04-19 00:00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信访权利。

(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情况。

(三)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积极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正当要求,通过督促检查,促使信访问题合理解决。

(五)协调处埋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区直党、政、群各部门信访工作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六)办理、交办、转送群众网上信访事项,负责指导全区网上信访工作。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实现群众监督。

(八)负责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加强信访工作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九)指导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十)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

(十一)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十二)承担区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信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接访室、督查督访室。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39万元(经费拨款96.3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6.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0.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各级两会维稳经费10万元,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工作经费1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8万元,比上年预算1.88万元,增加0.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他交通费1.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8万元。二是2017年两会维稳交通费增加1.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附件:云溪区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