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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总工会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区总工会 发布时间: 2017-04-19 00:00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的的指示,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2、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项社会职能。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对关系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及时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代表职工协调劳动关系。监督检查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5、指导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企业工会与行政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6、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技术练兵、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导全区工会群众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8、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工会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会企事业。

9、教育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广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10、指导基层工会做好女职工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妇女的方针政策,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部、女工部、法律保障部、经审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08万元(经费拨款135.08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3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135.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7.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其中:五一表彰经费3万元,双联经费3万元,劳模经费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0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4万元,比上年预算5万元,减少2.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4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取消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附件:云溪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