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承担区禁违拆违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2、负责全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日常督查、考核督办、交流调研。
3、完善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考核督办制度,对各乡、镇的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4、负责对督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交办、督办。
5、协调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核发居民安置点建房行政许可证。
6、负责协调区域内的大型禁违拆违治违执法行动。
7、配合区违法建设专案组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案件。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及岳阳市云溪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大队3个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8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46万元(经费拨款382.4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8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82.4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2.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0万元,其中:乡镇考核经费80万元,禁违工作经费9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9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比上年预算2.5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无变化。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