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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区人民法院2015年决算编报说明

来源: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6-16 00:00

云溪法院2015年决算
编 报 说 明


        一、基本情况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云溪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现我院有人数 66 人,其中:在职51人,离退休15 人。

        二、部门决算报表情况
        1、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总收入16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8.1万元(主要是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其他收入1054.71万元(主要是诉讼费、罚没款返还)、支出:公共安全支出1650.4万元
        2、2015年收入决算表:本年收入共计16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8.1万元、其他收入1054.71万元。
        3、2015年支出决算表:本年支出共计16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71万元,项目支出771.69万元。
        4、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0.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50.4万元。
        5、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年支出共计16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71万元,项目支出771.69万元。
        6、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工资福利支出393.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1.03万元、津贴补贴201.2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8.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57万元,其中办公费5.04万元、印刷费14.04万元、水费2.89万元、电费23.99万元、邮电费4.29万元、物业管理费18.16万元、差旅费145.38万元(办案费)、维护费12.21万元、培训费5.83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劳务费83.62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771.69万元,其中房屋构建物构建746.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76万元。
        7、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8、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2015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4万元。2015年决算公务用车运行费14.3万元,公务接待4.7万元 

        三、机关运行情况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446.57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行政运行及一般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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